《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案》(沙应急〔2021〕83号),已于2021年12月27日经局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12月29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和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落实《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府发〔2021〕69号),依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安全生产柔性执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依据2021年1月22日修订的《行政处罚法》,2021年9月1日修订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6日颁布的《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日印发的《重庆市沙坪坝区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制定《工作方案》,经局法制科室和法律顾问法制审查后,报应急局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印发。同时将《工作方案》依法在沙坪坝区门户网站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向区司法局报送备案审查。
三、基本原则
实施柔性执法要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坚持处罚(强制)与教育相结合、教育指导为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工作任务、组织领导等五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第二章:基本原则。坚持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高效便民原则。
第三章:适用范围。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关系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第四章:工作任务。制定柔性执法“负面清单”,全面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大严重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第五章:组织领导。成立局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文查阅途径
本《工作方案》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9日印发,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