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6567301/2025-00154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生成日期: 2025-05-19 发布日期: 2025-05-19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卓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和赵品伦等2名个人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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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重庆卓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和赵品伦等2名个人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19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置力度。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存在拒不履行清欠主体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集访、群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一、拖欠不良行为情况

重庆公运公铁联运中心(A区)二期工程,建设业主为重庆公路运输集团集装箱联运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为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号公司),劳务分包为重庆卓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恩劳务)。卓恩劳务将土建部分分包给张小平个人,水电部分分包给赵品伦个人,张小平又以重庆创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将工程劳务再次分包。卓恩劳务管理不到位,不落实农民工工资考勤、工资表编制主体责任,一直不与工人结算,发生欠薪后,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用工台账、工资支付表、支付台账。

张小平、赵品伦也无法提供准确欠薪数据,出现工资拖欠、农民工群访后,张小平、赵品伦一度拒不配合解决,造成工人围堵项目部、堵车库大门,影响社会平安稳定。

二、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公司和实际劳务承包人未履行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责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经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研究决定,对上述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对重庆卓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创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2家单位予以通报,计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公布。

对张小平(身份证号码:512301XXXXXXXX3255)、赵品伦(身份证号码:500224XXXXXXXX4235)2人计入拖欠不良记录,记录期限为一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予以全市公布。

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劳务用工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杜绝类似不良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文立志,联系电话:654428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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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重庆卓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和赵品伦等2名个人拖欠不良行为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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