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729H/2025-00020 信息分类名称: 司法/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4-25 发布日期: 2025-04-25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关于沙坪坝区2025年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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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关于沙坪坝区2025年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5

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2025年我区拟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285名,其中拟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不超过57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选任机关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区司法局会同法院、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区司法局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具体实施。

四、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2025428日至2025528日(三十日)。

(二)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从本辖区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10倍以上的人员,通过短信等方式征求本人意见。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进行网上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就近到区司法局或指定司法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和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

2.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沙坪坝区,且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请于528日前向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和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

3.组织推荐。通过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请于528日前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依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人选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五)任前公示

区司法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就职宣誓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五、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地点:沙坪坝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派驻各镇街的司法所负责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登记、报名和资料提交事宜。咨询电话:65368113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5428202552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基本材料: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1;现场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及《个人承诺事项表》等表见附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

1.沙坪坝区人民陪审员指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3.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4.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5.个人承诺事项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司法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2025425

附件1

               沙坪坝区人民陪审员指定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序号

报名地点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1. 

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沙坪坝区西永微电园自贸大厦17楼(若地址变更,将在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通知)

65368113

2. 

青木关司法所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29号(镇政府)

65603587

3. 

凤凰司法所

沙坪坝区凤凰镇凤凰街134号(镇政府)

65601468

4. 

回龙坝司法所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回龙北街21号(镇政府)

65651826

5. 

中梁司法所

沙坪坝区中梁镇新发路18号(镇政府)

15086899276

6. 

土主司法所

沙坪坝区土主街道和谐街29号附2

65680491

7. 

覃家岗司法所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天马支路103号附1号(兴宇花园内)

65306726

8. 

渝碚路司法所

沙坪坝区渝碚路69(街道办事处)

65330290

9. 

天星桥司法所

沙坪坝区天星桥正街11号(和谐家园)

65325236

65333343

10. 

小龙坎司法所

沙坪坝区小新街2号(街道办事处)

65501636

11. 

沙坪坝司法所

沙坪坝区建筑巷一号(街道办事处)

86268858

12. 

土湾司法所

沙坪坝区土湾模范村3-23号(街道办事处)

65001638

13. 

联芳司法所

沙坪坝区显丰大道33号(街道办事处)

68614329

14. 

新桥司法所

沙坪坝区上桥新街88号(街道办事处)

65230053

15. 

磁器口司法所

沙坪坝区教院路59号负二楼(街道办事处)

65068551

16. 

石井坡司法所

沙坪坝区团结坝1号(街道办事处)

65135706

17. 

双碑司法所

沙坪坝区双碑自由村27号(街道办事处)

65192275

18. 

童家桥司法所

沙坪坝区大水井1号附133号(街道办事处)

61691150

19. 

井口司法所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复兴48(街道办事处)

65184518

20. 

歌乐山司法所

沙坪坝区歌乐山北街96号(街道办事处)

65003241

21. 

山洞司法所

沙坪坝区山洞平正村5号(街道办事处)

65533507

22. 

陈家桥司法所

沙坪坝区陈电路65号(街道办事处)

65630085

23. 

丰文司法所

沙坪坝区丰盛路18号(街道办事处旁)

62826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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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4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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