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2-00178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2-08-30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 ||||
文号: | 沙农审〔2022〕32号 | 主题词: |
重庆沙坪坝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委组织专家对《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联庆溪、水窑子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行为。
二、原则同意《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推荐的拟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方案。
A线AK0+493路涵建成后的实际设计尺寸4.50m×3.00m(宽×高),长度23.26m,设计比降0.015,由涵身与进、出口八字翼墙组成,其中涵身长度15m,进、出口八字翼墙长度均为4.13m,涵洞(身)进口底板高程302.52m,涵洞(身)出口底板高程302.30m。
B线BK0+660路涵设计尺寸4.00m×2.00m(宽×高),全长38.81m,设计比降0.023,由涵身与进、出口八字翼墙组成,其中涵身长度30.35m,进、出口八字翼墙长度均为4.23m;涵洞(身)进口底板高程313.90m,涵洞(身)出口底板高程313.21m。
BK1+210路涵设计尺寸4.00m×2.00m(宽×高),全长21.26m,设计比降0.027,由涵身与进、出口八字翼墙组成,其中涵身长度12.73m,进口八字翼墙长度4.30m,出口八字翼墙长度均为4.23m;涵洞(身)进口底板高程323.05m,涵洞(身)出口底板高程322.71m。
BK1+670路涵设计尺寸4.00m×2.00m(宽×高),全长28.26m,设计比降0.036,由涵身与进、出口八字翼墙组成,其中涵身长度19.80m,进、出口八字翼墙长度均为4.23m;涵洞(身)进口底板高程335.16m,涵洞(身)出口底板高程334.45m。
BK0+680~BK0+720排洪渠沿袭B线BK0+680~BK0+720路段左侧布设,走向与施工图基本一致,长度42m,排洪明渠形式为梯形,排洪明渠底板采用砂砾石铺底,底宽为3.25m;排洪明渠高度1.50m;排洪明渠两岸挡墙采用M7.5浆砌片石浇筑,坡比为1:0.25;排洪明渠顶宽4.0m;排洪明渠进口底板高程315.50m,出口底板与下游的BK0+660路涵平顺衔接,出口底板高程313.90m,设计比降0.038。
BK1+215~BK1+535排洪渠建设长度324m,排洪明渠形式为梯形,排洪明渠底板采用砂砾石铺底,底宽介于1.80~2.70m;排洪明渠高度1.50m;排洪明渠两岸挡墙采用M7.5浆砌片石浇筑,坡比介于1:0.25~1:1;排洪明渠进口底板高程330.09m,出口底板与下游的BK1+210路涵平顺衔接,出口底板高程323.05m,设计比降0.022。
BK1+680~BK1+711排洪渠(B线)实际建设长度约33m,排洪明渠形式为梯形,排洪明渠底板采用砂砾石铺底,底宽为3.25m;排洪明渠高度1.50m;排洪明渠两岸挡墙采用M7.5浆砌片石浇筑,坡比为1:0.25;排洪明渠顶宽4.0m;排洪明渠进口底板高程335.67m,出口底板与下游的BK1+670路涵平顺衔接,出口底板高程335.16m,设计比降0.015。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涉河建设方案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对涉河部分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须及时拆除施工设施及弃土弃渣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和河道面貌。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对涉河事项进行监督。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将涉河事项竣工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将对涉河事项进行复核,参加涉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2.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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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农审〔2022〕32号 沙坪坝区缙云山环道周边县道新建工程(凤陈路北碚界-G319段、青土路璧山界-青木关关口段)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