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沙坪坝区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20〕13号)和市科协《关于申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区县创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以提高区域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全力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为助推沙坪坝区“创新驱动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智力支持。
(一)完善科普工作体系
1.加强科普工作领导。认真贯彻《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制定全区《纲要》实施方案,出台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定期听取科协工作汇报,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将科普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纲要》和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集科普指(纲要办)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推动科普工作的问题困难,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积极争取市对区科普工作的支持。
2.加强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坚持将实施科普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纳入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制定科协组织科普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开展基层科协、学(协)会年度考核,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普志愿者”等评选活动。
3.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应急科普工作,制定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应急科普联动协调机制,探索共建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协调推进部门间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积极发挥市、区级学会和科协组织优势,加强新媒体在应急科普中的运用,依托科普中国、科学辟谣、数字科技馆等信息化科普平台,发动广大科技志愿者、基层“三长”、科普中国信息员等深入开展应急科普。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组织媒体与专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
(二)提升科普工作能力
4.健全优化组织机构。健全镇街、村(社区)两级科普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抓具体科普工作。扩大科普工作队伍充实科普工作力量,将驻区高校科协、医院、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吸纳推选为区科协兼职副主席,每两年从高校定期选派挂职副主席到区科协工作。积极吸纳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服中心(企业)技术带头人等“三长”到镇街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每所中小学配备2名以上科学教师或3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建立与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农技协联合会,注册并入驻智慧农技协平台。涉农乡镇要组建1—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5.加强科普经费保障。将科普专项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人均科普专项经费逐年递增。将科普场馆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严格“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上级拨付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实效。采取职能转移、项目委托等形式,鼓励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普建设工作。
6.拓展基层科普阵地。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着力建设科普基地、科普场馆、科普长廊等阵地。推动实施科普设施提升计划,打造一批科普长廊、步道、公园、广场、体验馆(园)等。联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打造一批科普共建基地,打造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处(所)以上,两年内实现区属中、小学建设科技活动室达到50%以上。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
7.强化科技志愿服务。制订出台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各镇街要扩增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并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不断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加入科技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技志愿者达2000人以上。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50场以上,并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填报,打造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三)增强科普工作成效
8.推进科普渠道多样化。利用大众传媒和新媒体手段开展科技传播,在《沙坪坝报》、“沙磁荟”APP及“沙坪坝科协”微信公众号开设“科普沙坪坝”专栏,引入科普中国、科普重庆中央厨房等科普资源,每周刊播1次以上,扩大科普传播覆盖面,提升影响力。结合辖区居民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馆、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等综合性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学校等开展精准化、多样化科普活动。
9.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参与科普活动。鼓励科技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科学普及,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个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科普事业,面向公众开展党员教育、卫生健康、防范邪教、防灾减灾等各类科普活动,覆盖所有镇街、村社。将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倡导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10.推动科普中国等平台资源落地应用。融合科技志愿服务,进一步扩增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吸纳更多公众成为科学知识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渠道,将科普中国APP优质科普资源传递给周边群众,确保科普中国信息员人数和年度总活跃人数在全市排名均处于前30%。充分利用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文化重庆云、科普宣传栏等各类基层科普渠道,分享科普中国等平台资源,将科技志愿服务与科普信息传播结合,加大科普传播力度。
11.发挥现代科技馆体系作用。充分发挥好现有社区科普馆、青少年科技馆的展教功能,辐射周边群众。根据各镇街实际,打造一批主题社区科普场馆。积极争取市级资源,开展社区科普馆流动共享试点工作,每年开展流动科技(科普)馆巡展活动1次以上,依托科普大篷车广泛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活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中小学校实验室、陈列室、生产线、展示中心、实训基地等科技资源免费开放。
12.创新科普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科普工作创新性,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经验和模式。持续举办科普讲解大赛、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科普达人秀、青少年人工智能大赛等科普活动,打造黄葛树下科普故事荟、沙磁科普讲坛、沙磁科学“答”人、沙磁小研究员讲科普等科普活动品牌。用好建强区百名科普讲师团、专家科普工作室、科学传播专家团等专家科普队伍,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充分发挥西部(重庆)科学城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作用,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
制定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创建工作。
(二)创建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
1.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召开创建推进会、现场会,营造广泛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2.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形成各部门、镇街及社会单位创建合力,完成创建工作佐证材料及自评报告。
3. 接受重庆市科协材料评估和实地检查,纳入被推荐单位。
(三)认定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具体以中国科协确定时间为准)
中国科协对市科协推荐的拟认定为示范区县的创建单位进行抽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予以认定及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的检查、督促、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区努力营造“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沙坪坝区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沙坪坝区创建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
指标 |
相关指标考察内容 |
分值 |
评分规则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党委和政府重视、制度健全 |
1-1.县级党委(办)出台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正式文件盖章版。 关部门对县级科普工作的支持有关会议纪要、讲话稿、新闻稿、项目书、表彰文件等材料正式盖章版或网站、报纸截图等。 |
18 |
深化改革实施方案1分 |
区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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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县级“十四五”规划1分 |
区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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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精神文明或文明城市创建有关文件1分 |
区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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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普工作协调机制2分 |
区委办、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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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施方案或工作要点1分 |
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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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县级党委常委会常态化听取科普工作汇报机制的2分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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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委常委会或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听取汇报1次及以上2分 | |||||
主要领导参加活动1分 | |||||
县级党政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汇报1次及以上并解决问题2分 | |||||
分管领导参加活动1分 | |||||
列入县级党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分 |
区委办、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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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党委(办)、政府(办)领导支持1分 |
区委办、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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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部门支持1分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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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 |
2-1.2020年以来,科普工作列入县级党政领导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提供正式文件盖章版,将科普有关内容着重标出。 |
5 |
将科普工作列入县级党政领导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2分 |
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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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科普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2分 | |||||
2020年以来有表彰1分(如2020年以来无表彰,2016年以来有表彰得0.5分) |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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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科普工作。 |
3-1.县级科协、宣传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单位建立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机制。 |
3 |
视工作情况,得0-3分 |
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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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机构健全。 |
4-1.依照章程民主办会,2016年以来召开代表大会新闻稿截图以及组织架构等。 4-4.每所中小学配备科技教师或科技辅导员情况简述。 |
10 |
按照中国科协章程定期、规范换届2分 |
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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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科协组织制度完善2分 | |||||
基层科普组织完善1分 |
区科协、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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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政领导主抓科普工作1分 | |||||
基层“三长”在科协兼职挂职的工作机制有效2分 | |||||
科技教师或科技辅导员1分 |
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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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协组织比例符合要求且相关农技协联合会在民政登记0.5分 |
区科协、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各涉农镇 |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提供智慧农技协平台相关数据 | |||
有农技协组织在智慧农技协平台注册0.5分。(注:省级科协证明无涉农情况的县(市、区),基层“三长”开展科普活动情况分值调为2分) | |||||
5.科普经费保障充分 |
5-1.依据《科普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的要求,简述2018-2020年县级用于科普工作的财政投入情况(2018、2019、2020年度县级政府财政决算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科学技术普及”项经费总额,当地常住人口,以及通过总额除以常住人口数得出的各年度人均科普经费数),附各年度县级政府财政决算报告首页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涉及“科学技术普及”项的页面。 |
12 |
如申报单位只有1家,省级科协根据该单位2020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数情况进行赋分,视情况得1-5分。如申报单位不少于2家,对各申报单位按照2020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数,在1到5分间进行由高到低分档赋分。 |
区财政局、区科协、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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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逐年递增2分,否则不得分 | |||||
有科普经费制度性管理文件2分 | |||||
曾开展绩效评价1分 | |||||
有上级拨付经费2分 | |||||
6.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且服务效果良好 |
6-1.依据《科普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科普场馆、科普设施的要求,简述县(市、区)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或专业科普场馆建设情况及活动经费筹措情况(不超过200字),附场馆图片。 |
9 |
有科普活动场所或专业科普场馆3分;无科普活动场所或专业科普场馆但纳入规划或计划1分。 |
区科协、区教委、建有科普馆的镇街及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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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所)以上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等基地、场馆3分,否则不得分 |
区教委、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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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阵地建设视情况0-3分 |
区科协、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城管局、区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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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技志愿服务扎实推进 |
7-1.本县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上志愿者注册数量截图、县级科技志愿服务队注册数量截图、科技志愿服务活动数量截图。 |
5 |
2021年3月底前,不少于1000名志愿者1分 |
区科协,各镇街、区级学(协)会、企事业(园区)科协、科普工作室等科技志愿服务队 |
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提供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相关数据 |
成立县级志愿服务队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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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不少于50场1分 | |||||
2021年3月底前,开展活动,取得实效,视情况得0-1分 | |||||
出台嘉许激励制度1分 | |||||
8.科普渠道多样化 |
8-1.2020年以来利用各类场所开展科普活动新闻稿、相关文字图片等,提供不少于5类场所的活动(科普场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街道、学校、车站、商场等等)。着重提供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活动的情况。 |
5 |
利用各类场所开展活动,视情况得0-2分,如无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的活动,最高不超过1分 |
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区级学(协)会、企事业(园区)科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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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开设科普宣传栏目,视情况得0-1分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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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科普公众号或科普微博1分 |
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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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政务公众号设立科普栏目1分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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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
9-1.2020年以来,科普工作协调机制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或本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主办、参与科普活动情况简述,提供除科协以外的不少于3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不超过500字)。 |
6 |
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科普工作协调机制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开展科普活动情况,视情况得0-3分 |
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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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活动情况,视情况得0-3分。 |
企事业(园区)科协、专家科普工作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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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辖区内近三年发生恶劣影响的迷信、伪科学活动,取消创建资格 |
区委政法委、区科协 | ||||
10.推动科普中国等平台的资源落地应用 |
建立健全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融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渠道,充分利用各类基层科普渠道,将科普中国APP优质科普资源传递给周边群众,情况简述(不超过500字)。 |
4 |
视工作情况,得0-4分(如科普中国信息员数量在本省排名未处于前30%,最高得2分) |
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提供科普信息员相关数据 |
11.充分发挥现代科技馆体系独特作用 |
利用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开展活动情况简述(不超过500字)及图片。 |
9 |
2018年以来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的2分 |
区科协、区科技局、区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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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开展科普大篷车活动的2分 | |||||
2020年以来充分引入省、市、县级实体科技馆科普资源为本地区公众服务的,视工作情况0-2分 | |||||
本地区科技场馆充分发挥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服务公众的,视工作情况0-1分 | |||||
其他应用科技馆体系服务公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中学科技馆、数字科技馆等)0-2分 | |||||
12.科普工作具有特色并形成品牌 |
12-1.当地在开展科普工作机制建设、全域科普、科技志愿服务、全国科普日、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服务乡村振兴、科创中国、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可复制的典型经验(不超过500字)。 |
14 |
凝炼创新性较强、具有可复制性的典型经验,视情况得0-4分 |
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驻区高校科协、区级学(协)会、科普工作室等 |
提供典型经验表述(不超过300字) |
获得1项及以上奖励、鼓励、表扬、肯定、示范点,得2分 |
区级各部门、驻区高校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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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承担1项试点、活动或会议,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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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国科协和省市科协部署科普工作情况,0-4分 |
区科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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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