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沙财政发〔2023〕5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给予如下奖补政策:
(1)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分段给予最高600万财政奖励,新三板挂牌一次性奖励60万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挂牌一次性奖励40万元(单户企业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2)对在纽约、纳斯达克、香港等全球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0万财政奖励,对在其他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400万财政奖励。
(3)对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沙坪坝区的挂牌企业或境内外上市企业,按照上述相应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
(4)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含定向增资、股权质押、发行可转债)的,按融资净额的1%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 对已上市企业进行再融资(含定向增资、配股、发行可转债)的,按融资净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企业,按实际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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