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沙府办发〔2015〕124号),2015年11月5日经区政府十七届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11月17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我区水库标准化建设,提升水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我区水库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为解决水库确权为国有土地时未补偿土地费用等历史遗留问题;为完成“禹王杯”水利综合目标考核,区政府必须出台水利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我区水库标准化建设,提升水库规范化管理水平,保证我区水库运行安全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多次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歌乐山镇、青木关镇、虎溪街道、西永街道、曾家镇、中梁镇、回龙坝镇、凤凰镇等镇街意见无异议基础上,经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且体例适当,条理清晰、用语较为准确,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报区政府十七届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经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由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执行。
三、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全面加强我区水库管理,明确水库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责,明确水库收效分配,充分发挥水库效益,明确水库的收效利用及监督管理。
政策核心举措是为加强全区水库管理,促进水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出台我区水库管理办法。
政策适用于全区小型水库的管理。本办法对沙坪坝区小型水库执行统一标准。
四、本文查阅途径
本《沙坪坝区水库管理办法》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15年11月17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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