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街道编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负责以下职责: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2.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3.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6.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7.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

9.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渠道

1.重庆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pb.gov.cn/。

2.现场公开:张贴于各村社区公告栏或其他需要公开的区域;

            公布于井口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212国道55附3号)。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开范围

1.政府工作动态,政府机构设置;

2.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政府工作报告;

4.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街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街道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1.邮寄申请。申请人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可以下载,填写完整后的申请表,应在申请人签名处按手印,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邮寄至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收件人: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复兴路48号;联系方式:65183947;邮政编码:400033)。

2.现场申请。申请人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整后的申请表,应在申请人签名处按手印,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复兴路48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问题。

3.处理与答复。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构已经主动公开的,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不属于受理机构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街道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受理机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井口街道办事处(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复兴路48号)

工作时间:每周一、二、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3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方式:023-65183947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区政府办公室),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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