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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介系列栏目之三: 沙坪坝区高校大学生2020-2021学年度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一)
来源: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0-09-22

政策简介系列栏目之

沙坪坝区高校大学生2020-2021学年度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一)普通门诊

学生每次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学年度的报销封顶线由学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确定。

(二)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定点医

疗机构

一档

二档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线

一级

100/

二级

300/

三级

800/

报销

比例

一级

80%

85%

二级

70%

75%

三级

60%

65%

支付

限额

8万元

12万元


大学生参保政策简介系列栏目之三:沙坪坝区高校大学生2020-2021学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docx

(三)大病保险

大学生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后剩余未报销金额超过13193元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报销比例60%,报销封顶线20万元。

(四)特殊疾病

1.重大疾病种类
   ⑴
血友病;⑵再生障碍性贫血;⑶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⑷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⑸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⑹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⑺艾滋病机会性感染;⑻唇腭裂;⑼地中海贫血;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⑾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⑿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2.慢性疾病种类
   ⑴
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⑵糖尿病1型、2型;⑶冠心病;⑷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⑸肝硬化(失代偿期);⑹系统性红斑狼疮;⑺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⑻结核病;⑼风湿性心瓣膜病;⑽类风湿性关节炎;⑾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⑿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⒀甲亢;⒁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3.报销标准

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和白血病,其门诊医药费报销执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一学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限额10万元,二档限额12万元;

对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学年内报销封顶线为2400元,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大学生特殊疾病诊断准入、资格申报、特病定点医院选择等按渝人社发〔201210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意外伤害门诊

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六)计划生育补助

对大学生中的孕产妇,给予每人100元的产前检查和400元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对住院分娩有并发症治疗的,按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低于400元的补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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