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6-00002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沙(农安)罚〔2025〕2号 | ||||
| 文号: | 渝沙(农安)罚〔2025〕2号 | 主题词: | |||
渝沙(农安)罚〔2025〕2号
当事人: 重庆普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304838750E
经营场所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永宁寺沙井湾23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家全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其案件调查经过如下:
2025年11月5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农产品时未向购买人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渝沙农(安)责改〔2025〕1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1日之前限期改正,2025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本机关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于当日对现场进行勘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目前,案件事实调查清楚,现查明:
2025年11月5日,当事人销售农产品时未向购买人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人员当场给予批评教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渝沙农(安)责改〔2025〕1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1日之前限期改正。2025年11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仍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上述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组一: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当事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是涉嫌违法行为的适格主体;
证据组二: 《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渝沙农(安)责改〔2025〕1号)、《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025年11月5日)一份、现场照片2张,收款记录和销售记录复印件(部分)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和当事人当时销售农产品时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事实;
证据组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025年11月12日)一份、《询问笔录》(2025年11月12日)1份、现场照片2张,收款记录和销售记录复印件(部分)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以及当事人当在经过限期责令改正时间后,仍未改正,在销售农产品时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事实。
当事人销售农产品时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本机关于 2025年12月1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渝沙农安告〔2025〕2号),并于当日直接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之规定,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主动放弃权利。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销售农产品时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之规定,依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裁量依据,鉴于当事人在限期内没有改正,且在两年内有相关违法行为处罚记录,属于《重庆市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678项中一般裁量档次“逾期不改正的,二次违法”的情形,本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电话:89857306)开具发票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 (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文件下载: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沙(农安)罚〔2025〕2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