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98158C/2023-00048 | 信息分类名称: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 | 生成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沙坪坝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支付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 ||||
文号: | 沙农发〔2023〕78号 | 主题词: |
青木关镇、中梁镇、凤凰镇、回龙坝镇人民政府,歌乐山街道、丰文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的通知》(沙农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择优筛选”的原则以及“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街审核、区级核批”的程序组织涉农镇街进行项目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三河村天灯堡周边公共区域生态环境整治美化项目”等23个项目(详见附件)通过了专家评审,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将“三河村天灯堡周边公共区域生态环境整治美化项目”等23个项目作为沙坪坝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现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给你们。
按照资金使用原则,鼓励项目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先建后补。请按照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相关程序、规范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立即组织实施,要确保项目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做好项目公示、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建后管护等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擅自调整,必须遵守农业用地、基本农田、四山禁建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的国土、建设、农业等方面的管理程序依法进行报批和规范建设,严禁一切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承担。项目完成通过镇街验收后,在项目结算前申请区级验收,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沙坪坝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沙坪坝区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 支付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