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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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沙坪坝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2〕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沙坪坝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除隐患、严执法、降事故、保安全”总体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通过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并尽快完成摘牌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沙坪坝区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林易乾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及各镇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道安办,由区道安办主任张中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统筹推进挂牌整治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整治格局。

三、整治重点及步骤

(一)整治重点

1. 强化企业、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 强化城市道路严管整治及国省县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3.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1.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15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按照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集中整治阶段(216日至1130日)。各镇街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要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联系,建立预警通报机制,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跟踪。

3. 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21日至1231日)。区应急局牵头成立整治行动督查组,重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部门内部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档案资料整理情况等方面。通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1. 清理人、车源头安全隐患。

1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区公安分局要对“两客一危一货”的检验、报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持A、B证驾驶人满分教育等实施“清单化”排查,严格落实滚动清理、动态排查和跟踪治理“三项措施”。

2全面清理拖拉机。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存量管理、严控严管、加快清零、退出市场”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步伐各镇街要再次组织人员进村入社,对拖拉机按“见人、见车、见证”原则,由村社、镇街建立“一车一档”,为依法强制取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将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属地镇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支力量”“六位一体”和安全生产村社“七位一体”的管控范围,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变型拖拉机所有人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3全面清理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区教委要参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排查辖区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通行线路,摸清我区接送学生车辆情况,严禁学校私自租用不合格的车辆接送学生,对违规使用非专用校车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学生集体出行活动必须从严审查承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跟车,选择安全路线,并报区教委审批,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2. 全面清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

区交通局每月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促检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从业驾驶人聘用审核、安全教育情况,营运车辆维护检测、审验检验情况,GPS安装率、入网率、上线率、在线率、警情处置率“五率”情况,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及车内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交通违法处理情况。同时依照国家三部门联合部令,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肃查处车辆不按规定安装动态监控、以及人为破坏、关闭、造假等行为的规定,按照“两个从严”要求严查动态监控(即:从严查处动态监管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人为破坏、关闭动态监管系统、数据造假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把企业“安没安”、车辆“用不用”以及管理员“纠不纠”作为重要的标准。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事故的,一律倒查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区文化旅游委督促旅游行业及旅行社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

3. 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区各道路业主和管养单位要以路侧护栏、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缺失、损毁为重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应按照属地属事原则落实责任即查即治,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区应急局。区应急局要定期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商确认。督促路权单位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技术可行、经济可能”的原则,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区公安分局要加强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隐患排查;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区交通局要以国、省、县道道路安全设施隐患为重点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指导镇街对通行经营性客车的乡道、村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强旅游景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管委会要加强对所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街要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按期完成临水临崖护栏安装任务。各镇街、部门要及时治理已发现的隐患,对一时不能治理的要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逾期未治理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路面管控。

4. 深入开展城市道路严管整治。区公安分局要强化商圈、交通枢纽和景区周边道路勤务安排。针对2021年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占比较大的情况,劝导教育并依法处理一批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人,整治一批人车混行、交通秩序混乱的重点路段,全面深入推进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整治行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显著优化、路面见警率和执法规范显著提升等“四个显著”的工作目标,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取得全新面貌。

5. 强化国省县道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区公安分局以“两客一危”、7座及以上客车、重型货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型为重点,利用路面执法站点,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机动车上路、无证驾驶、违法交通信号、毒驾、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依托查缉布控、视频监控系统等,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进行布控,及时拦截查处。区交通局要协调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每月要开展“交安”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6. 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各镇街要建立常态的农村道路路面执法执勤机制。每月组织“六支力量”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重点违法”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客运车、面包车超速、超员,摩托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街主要负责人每旬带队路检路查不少于1次、分管负责人每旬带队上路不少于2次。每天要督促劝导站全天候开展工作,按要求落实勤务,切实发挥“看、查、劝、宣、纠、报、封”作用,切实把好“出村关”、“出镇关”。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各镇街、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营造声势,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7. 加强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区文明办要针对我区文明交通存在的实际问题,如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通过路口不减速等,组织实施文明劝导活动,并协调各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区交通局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区公安分局要用好审验前和处罚前学习制度,强化对有违法记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区教委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每个学期不少于2课时,在校内设置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不少于1处,并通过“校讯通”、家长会等途径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透过一个学生辐射一个家庭,提高交通安全知晓率。各镇街要通过大喇叭、宣传橱窗(每个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得少于1处)等方式,对居民等开展安全出行知识教育,特别是摩托车、面包车、拖拉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情况严重地区,要入村入户进行宣传。

8. 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区委宣传部要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期刊、网络、手机短信、移动传媒、微博微信等,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和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曝光,播报实时路况,在全区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切实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联动,齐抓共管。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深化教育,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借机乱收费、乱罚款。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督检,务求实效。区政府督查办、区道安办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区应急局要将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五)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2月16日前报送本单位联络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季度工作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区道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