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有哪些惠残措施?
发布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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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惠残2023工程”工作方案》提出医疗、住房、生活救助等七个方面的惠残举措,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一是开展医疗救助。落实残疾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按一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保。对因病住院的困难残疾人住院发票费用自付部分,给予80%的补贴,全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残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院发票费用自付部分,给予80%的补贴,全年最高补贴不超过0.3万元。

二是改造(修缮)残疾人危房。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对新出现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进行改造和修缮,每户最高资助不超过3万元。

三是实施生活救助补贴。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对因重大灾情、事故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极度困难,在享受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不高于3000元/年/人的特别救助。

四是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大力培育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机构,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将残疾人日间照料站服务工作整合进入“渝馨家园”,运营费按照“渝馨家园”补助标准拨付,规范开展就业年龄段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日间照料,对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给予10元/人/天的日间照料托养补助。继续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上门服务,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居家托养上门服务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给予50—100元/月/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发挥困难失能残疾人供养中心和社会服务机构作用,持续开展集中托养服务。

五是实施残疾评定补贴。对困难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包括疑似残疾儿童)、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残疾评定费补贴。在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中,对困难残疾人给予评定费全额补贴;评定等级为维持或升高的残疾人,评定费全额补贴;申请复评且残疾等级升高的,评定费全额补贴。

六是实施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贴。夫妻双方都是盲人或聋人的家庭,对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给予不高于150元/户的补贴。 

七是开展助残帮困活动。开展“关注残疾·送温暖”“雨露助残”等活动。持续开展对困难残疾人、一户多残、特教学生、康复训练机构残疾儿童等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