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沙府发〔2021〕68号)已于2022年11月2日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了提高企业获得感,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明确在创新市场监管方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柔性监管。
二、主要内容
从总体要求、概念及适用范围、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并对全区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任务分工。
适用范围
符合相应轻微情节,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
根据各有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及时改正后可以不予处罚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事项。
(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1.设置合理“观察期”,必要“过渡期”。针对无人驾驶、工业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产业和业态的发展应采取包容态度,在不触碰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应给予一定合理“观察期”,进行适度、有效监管;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要给予必要“过渡期”,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一关了之。
2.采取预警提示。以事前预警、提醒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纠错改正,对非因主观故意的过错行为,原则上不得影响其社会商誉、资格认定以及优惠政策享受等,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3.推行容缺执法。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的空间,在符合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采取强制措施等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不罚款、不扣证,只纠正。
4.实行守信激励等。推行信用监管,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财政补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和激励,让诚信守法者处处受益、一路畅通。
同时,强化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的配合与衔接,同步采取行政劝导预防、行政告知建议、行政约谈告诫、行政调解纠错、行政回访提升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
(三)主要任务
1.执行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正面清单。确保清单执行到位。
2.建立风险管理与法制审核机制。结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第三方评估等风险管理机制,对实施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及时进行科学评判,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推行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对行政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作为重点案件经由本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并记入台账;对行政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10万元以下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后备案制;对行政处罚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前备案制。
4.坚守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底线。坚决防止借涉企包容审慎监管之名肆意“执法放水”。
四、本文查阅途径
《重庆市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沙府发〔2021〕68号)已于2022年11月2日正式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全面推行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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