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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2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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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伟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规范老旧住宅小区“住改非”的建议》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会同相关协办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将居民小区内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以此作为市场主体住所进行注册登记的问题(俗称“住改商”)日益突出。这一做法为大众创业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也暴露出干扰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我局一直对“住改商”问题高度关注,多次向市局反映过相关问题,并在涉及“住改商”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纠纷处理等方面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区的做法。

一、关于严把准入关的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4〕2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住改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分行业采取禁止、承诺、提供证明等方式开展分类登记,切实把好准入关口。

一是严格限制高污染、高噪音、高危行业在住宅从事经营。我区目前新办市场主体登记,实行比较严格的行业“负面清单”政策,对于申请以住宅从事餐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棋牌、娱乐、各类培训、生产制造加工服务、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犬只养殖及交易等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业,以及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因以上几类市场主体存在严重的扰民和安全隐患,一律驳回申请不予颁发营业执照。

二是住改商证明不再要求居委会、业委会盖章同意。2020年4月27日,国家民政部等六部委下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其中明确“住改商”证明不再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改由有关部门核查。目前,我区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当申请人改变住宅用途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不再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住改商”证明,改由申请人自行征求本栋住宅楼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提交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住改商证明的,一律驳回申请不予颁发营业执照。

二、关于“政府也应下发明文规定,小区内的老旧住宅能否改为经营性门面”的建议

因目前《物权法》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同时,“住改商”的做法为大众创业提供了极大便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和经营者成本,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所以,“一刀切”地禁止住宅改为经营性门面,从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的层面都值得商榷,只能从规范经营、加强监管层面着手。

三、关于“历史已形成的小区内的老旧住宅经营性门面,又如何来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开展集中整治。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针对三峡广场、南开步行街及校园周边住宅小区经营活动的集中排查整治。目前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共检查嘉多利广场经营主体10余家,煌华新纪元2号楼经营主体8家,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教育培训、酒店、旅馆等经营单位进行约谈,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整治。对无照从事经营的、不规范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坚决予以查处关停。

(二)强化协同监管发挥好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规资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及街镇构建的联动监管机制作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会同其他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对发现“住改商”后市场主体实际经营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应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变更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抄告相关部门;对发现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力争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乱象发生。

(三)开展广泛宣传加大《物权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求物业管理协会和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社区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学习《物权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落实社区宣传工作,要求各物业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进一步协助做好社区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5月、10月集中开展住改商、消防安全等社区宣传活动,对不按规定“住改商”经营行为劝阻制止,并加大对小区“住改商”行为的排查力度,并就相关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排查工作,强化民众法规意识,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

(四)发挥试点效应针对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调查了解情况及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在三峡广场、南开步行街及校园周边住宅小区周边开展的环境综合治理的整治试点。通过解剖麻雀,认真总结整治成果,真正达到整治一片,规范全区的效果。

此复函已由梁晚益局长审签。感谢您对“住宅小区从事商业活动”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

单位负责人签字: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6 日

(联系人:程卓,联系电话:023-65368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