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支持、推动政法各部门深化政法各项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0、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成情况
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由内设的国安科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1、政治部。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荣誉表彰有关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和基层政法队伍。负责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老干部工作和机关党群工作。
2、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督办、信息、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和管理。
3、调研宣传科。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政治安全形势。指导协调全区政法调研工作,承担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区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承办综合协调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和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承担区委政法委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全区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
4、政治安全科(挂反邪教协调科)。 (涉密)
5、平安稳定指导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像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牵头组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综合研判。统筹推进全区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承担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6、综治督导科。分析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
7、基层社会治理科。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完善基层综治维稳机制和群众利益协调机制,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协调工作。
8、执法监督科。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调查研究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协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区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掌握政法改革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政法系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督办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案件评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涉法涉诉联合接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9、国安科。(涉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6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27.24 万元,主要是将流动人口管理员、夜巡队员和铁路护路队员三支队伍的工作补贴,纳入政法委预算之中,尤其是夜巡队员工作补贴,再次明确为1500元/月/人,经费拨款增加927.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76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5.86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27.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11.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65.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65.54万元,比2020年增加92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5.60万元,比2020年减少8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削减压缩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39.94万元,比2020年增加1011.94万元,主要原因将流动人口管理员、夜巡队员和铁路护路队员三支队伍的工作补贴,纳入政法委项目预算之中,尤其是夜巡队员工作补贴,再次明确为1500元/月/人,经费拨款增加1011.94万元。主要用于沙坪坝全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综治防邪等重点工作,以及全区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工作的常态化推进。
政法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56万元,比2020年减少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6万元,比2020年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20年减少 1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另外,政法委一辆公务用车报废,新车还未购置,运行维护费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比2020年增加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9.97万元,比上年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的通知》要求,削减压缩公用经费,另外,一名在职的同志去年10月调入,还未办理增人增资。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沙坪坝区政法综治信息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39.9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成,联系方式:023-65368662
表1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一、本年收入 | 3,765.54 | 一、本年支出 | 3,765.54 | 3,765.54 | 0.00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765.5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0.00 | |||||
二、上年结转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数 | 3,765.54 | 支出总数 | 3,765.54 |
表2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3,765.54 | 3,765.54 | 425.60 | 3,339.9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5.86 | 0.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3,665.86 | 325.92 | 3,339.94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0.00 | 3,665.86 | 325.92 | 3,339.94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665.86 | 0.0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0.00 | 618.22 | 325.92 | 292.3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618.22 | 0.00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47.64 | 0.00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00 | 3,047.64 | 3,047.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56.89 | 56.8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89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0.00 | 56.36 | 56.3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6.36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13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0.00 | 14.13 | 14.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15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0.00 | 28.15 | 28.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00 | 14.08 | 14.08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08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0.53 | 0.5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0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67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0.00 | 21.67 | 21.6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67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0.00 | 21.67 | 21.6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67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0.00 | 21.67 | 21.6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21.11 | 21.1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1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1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0.00 | 21.11 | 21.1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11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0.00 | 21.11 | 21.11 | |
备注:本表反映2021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表3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拨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1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合计 | 425.60 | 275.62 | 149.97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57.41 | 257.41 | |
30101 | 基本工资 | 78.81 | 78.81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7.09 | 57.09 | |
30103 | 奖金 | 11.33 | 11.33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4.08 | 14.0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6.27 | 46.2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1.11 | 21.11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8.72 | 28.72 | |
302 | 商品服务支出 | 149.97 | 149.97 | |
30201 | 办公费 | 34.00 | 34.00 | |
30202 | 印刷费 | 2.28 | 2.28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35.00 | 35.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6.00 | 6.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4.00 | 4.00 | |
30214 | 租赁费 | 2.00 | 2.00 | |
30215 | 会议费 | 8.00 | 8.00 | |
30216 | 培训费 | 1.18 | 1.18 |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2.00 | 2.0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0.00 | 10.0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0.00 | 10.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58 | 1.58 | |
30229 | 福利费 | 2.36 | 2.36 | |
30231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8.00 | 8.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00 | 4.00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1.00 | 1.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57 | 18.5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8.21 | 18.21 | |
30301 | 离休费 | 11.97 | 11.97 |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08 | 4.08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16 | 2.16 | |
表4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 |||||||||||
单位:万元 | |||||||||||
2020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56.00 | 6.00 | 40.00 | 20.00 | 20.00 | 10.00 | 56.00 | 6.00 | 40.00 | 20.00 | 20.00 | 10.00 |
表5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0 | 0 | 0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6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3,765.5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5.8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89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21.67 |
四、事业收入 | 0.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1.11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
六、其他收入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3,765.54 | 本年支出合计 | 3,765.5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3,765.54 | 支出总计 | 3,765.54 |
表7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
合计 | 3,765.54 | 3,765.5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5.86 | 3,665.86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665.86 | 3,665.86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618.22 | 618.22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47.64 | 3,047.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89 | 56.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6.36 | 56.3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13 | 14.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15 | 28.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08 | 14.08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67 | 21.6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67 | 21.6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67 | 21.6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11 | 21.1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11 | 21.1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11 | 21.11 | ||||||||
表8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3,765.54 | 425.60 | 3,339.94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65.86 | 325.92 | 3,339.94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665.86 | 325.92 | 3,339.94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618.22 | 325.92 | 292.30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047.64 | 3,047.6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89 | 56.8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6.36 | 56.3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13 | 14.1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15 | 28.15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08 | 14.08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67 | 21.67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67 | 21.67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67 | 21.6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11 | 21.1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11 | 21.1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11 | 21.11 | ||||
表9 |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项目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
总计: | 44.00 | 44.00 | 0.00 | 0.00 | ||||||
货物 | 41.00 | 41.00 | 0.00 | 0.00 | ||||||
服务 | 3.00 | 3.00 | 0.00 | 0.00 |
表10 | ||||||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支出预算总量 | 3765.54 | |||
其中:部门预算支出 | 3339.94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司法公信力、队伍满意度,为推动沙区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居民安全感 | 35 | % | 满意度 | 90% | ||
政法队伍满意度 | 35 | % | 满意度 | 90% | ||
司法公信力 | 30 | % | 满意度 | 90% |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临聘人员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2408.24 | 区级支出 | 0 | |||
补助街镇 | 2408.24 | |||||
项目概况 | 按照中央及市级文件要求,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治安巡逻队员三支队伍。 | |||||
立项依据 | 1.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 2.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 3.重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三基”建设的实施意见(渝综委【2013】1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夜间治安巡逻队员队伍稳定,稳定推进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夜间治安巡逻和铁路护路工作,切实提高居民安全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沙区铁路沿线 无重大安全事故 |
20 | 次 | 产出 | 0次 | 否 | |
全区出租房屋登记率 | 1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全区流动人口采集率 | 10 | 百分比 | 产出 | 80% | 否 | |
背街小巷夜间巡查 防控覆盖率 |
1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居民安全感 | 30 | 分 | 满意度 | 90分以上 | 是 | |
居民满意度 | 20 | 分 | 满意度 | 90分以上 | 是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262.30 | 区级支出 | 262.30 | |||
补助街镇 | 0 | |||||
项目概况 | 1、按照深化平安沙坪坝建设意见,加强平安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政法平安队伍素能,开展平安宣传教育,慰问平安战线的基层部门、个人等。结合全委年度工作安排,扎实开展信息宣传工作。 2、通过在重点社区、小区安装视频监控增强视频监控的范围,基本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全面覆盖;安装门禁系统、结构化镜通过与实有人口数据共享实现刷卡、手机APP或人脸识别进出,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安装外线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对不法入侵实时发现并报告;安装车牌识别设备,实现对安防区域车辆进入轨迹的全面掌握;安装防高空抛物枪式摄像机,有效防止高空抛物造成居民受伤或财产损失。 3、沙坪坝区途经9个铁路车站(所),4个铁路派出所,涉及成渝客运专线、兰渝线、兴珞线、井西联络线、渭井线、渝怀线等22条线路,铁路沿线设计我区街镇9个,铁路总里程172.921 km。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4]92号)要求: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要根据所辖铁路沿线治安的实际情况和复杂程度,按每公里不得少于0.8人组建联防队伍。以此最低标准配备,则沙坪坝区铁路护路专职队员应配备138(172.921*0.8)名。由于我区实际情况限制,现仅配备铁路护路队员35名。依据今年我区铁路现状和预增里程,按照分步增加力量部署的计划,预计明年增加5名铁路护路专职队员,达到覆盖全区铁路线路的目标。 4、牵头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镇街(“16+n”)开展全区社会稳定风险综合研判,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并进行交办督办、联动处置。统筹协调各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 |||||
立项依据 | 7.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深化政治轮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政法发【2020】4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9号) 9.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政法发【2020】13号) 10.中共沙坪坝区委办公室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委办〔2015〕10号) 11.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4】92号) 12.重庆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办公室通报【2020】第一期 | |||||
当年绩效目标 | 1、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综治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2、建成一批集前端信息采集、智能防范管控、人脸动态识别、重点人员管控的智能化安防小区,建成一批物防、技防、人防设施完备,宣传氛围浓厚的基层综治暨治安防控体系示范点。市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达标摘牌,全区刑事发案呈逐年下降,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 3、以点带面,通过“智护铁路+”建设,先期完成市级铁路护路重点整治区段,以线带段,实现全区铁路沿线视频监控、报警全覆盖。严防发生影响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确保铁路沿线社会治安有序可控,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4、确保全区不发生涉稳重大案事件,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居民安全感 | 15 | 分 | 满意度 | 90分以上 | 是 | |
政法队伍满意度 | 15 | 分 | 满意度 | 90分以上 | 是 | |
司法公信力 | 15 | 分 | 满意度 | 90分以上 | 是 | |
重点人员数据采集率 | 1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是 | |
井口段防止撞人导致列车紧急停车事故为“0” | 5 | 次 | 效益 | 0发生 | 否 | |
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 10 | 次 | 产出 | 0次 | 是 | |
不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极端案(事)件 | 15 | 件 | 产出 | 0件 | 是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攻坚战及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30.00 | 区级支出 | 30.00 | |||
补助街镇 | 0 | |||||
项目概况 | 1、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中央、市委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为期三年。按照市委工作部署,成立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转入常态化,抓好安全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沙坪坝区按照中央、市委部署要求,2021年将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促进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
立项依据 | 15.中共重庆市委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委 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专项组组成方案》的通知 渝平安组发〔2020〕3号 16.《2020年度区县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实施细则》(渝平安办发〔2020〕12号) 17.中共重庆沙坪坝区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委发[2018]1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项考核指标顺利完成,各项风险平稳可控。 2、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开展。紧密结合以“五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特别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重在“建”字上下功夫,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名前40%考核为优秀。 | 25.00% | 名次 | 效益 | 需排名全市前16名 | 是 | |
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考核扣分。 | 25.00% | 分 | 产出 | 全年不扣分 | 是 | |
扫黑除恶综合排名 | 20.00% | 名次 | 效益 | 全市排名前十 | 是 | |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率 | 15.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涉黑涉恶案件 结案率 |
15.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国家安全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125.00 | 区级支出 | 125.00 | |||
补助街镇 | 0 | |||||
项目概况 | 1.防控打击邪教势力。完成全年各敏感时段“三个坚决防止”、“五个零发生目标”目标任务;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全能神专项整治”、“涉外斗争”等各类专项行动。 2.教育巩固防邪平台。教育转化顽固痴迷邪教人员、新增反复邪教人员;建立健全巩固平台。 3.警示宣传防邪成果。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警示宣传“七进”活动;开展常态化宣讲工作,开展主流媒体警示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新媒体“四合一”平台警示宣传报道工作;打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开展反邪教协会警示宣传、学术研究和公益活动。 4.健全防邪基层基础。推进建设“关爱之家”,开展反邪教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防邪工作站。 5.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开展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开展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和报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审查监管,督促检查、考评考核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政治稳定。 | |||||
立项依据 | 1、《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4号), 2、《2018年区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目标任务责任书》,《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渝防范〔2018〕3号), 3、《关于印发〈2018年度区县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防范〔2018〕5号), 4、《关于印发〈全市2018-2020年巩固与回归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防范〔2018〕6号), 5、《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重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渝防范〔2018〕8号) 6、《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办法〔2018〕28号);市委国安委2020年工作要点; 7、《市委国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委国安办〔2019〕5号)、 8、《市委国安办关于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国安办发〔2019〕1号)、 9 、《市委国安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国安办<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国安办危机管控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委国安办发〔2019〕3号)、 10、《关于加强隐蔽战线工作的通知》(渝国安发〔2019〕33号) 11、《2020年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区县(自治县)考核实施细则》(渝平安办发〔2020〕1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完成全年各敏感时段防控任务;2.按照市委防范办统一部署完成各项专项整治行动;3.完成全年教育转化任务;4.完成全年警示宣传任务。5.确保全区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各镇街国安人民防线覆盖率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不发生重特大国家安全泄密事件 | 20.00% | 百分比 | 效益 | 100% | 是 | |
国家安全信息系统 覆盖率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按要求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不发生恶性反宣案件、大规模聚集滋事活动、有影响的个人极端按时间、涉邪教重大负面舆情并造成恶劣影响 | 25.00% | 百分比 | 效益 | 100% | 是 | |
按要求开展“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攻坚战及其他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达到市委政法委考核指标 | 25.00% | 达标 | 效益 | 达标 | 是 | |
按要求开展巩固与回归工作攻坚战,实现城市、农村巩固对象覆盖率80%以上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80% | 否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法制建设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10.00 | 区级支出 | 10.00 | |||
补助街镇 | 0 | |||||
项目概况 |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不断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落实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加强建设法制化政府,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
立项依据 | 2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沙委法办法【2020】2号) 22.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沙委法发【2020】2号) 23.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沙普法办发【2020】3号) 24.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学会建设意见》 25.市法学会《2020年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学会工作业绩评议办法(试行)》(渝会字[2020]19号) 26.市法学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法律专家人才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会字【2020】18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落实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加强建设法制化政府,推动全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上新台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双百”活动法治宣传专场数 | 20.00% | 场 | 产出 | 3场以上 | 是 | |
会员发展数量 | 20.00% | 人 | 产出 | 20人以上 | 是 | |
会员信息系统录入率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年度录入率100% | 否 | |
信息简报 | 10.00% | 篇 | 产出 | 6篇以上 | 否 | |
组织开展或参与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法学研究 | 20.00% | 次 | 产出 | 1次以上 | 是 | |
开展“普法四个一”(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个模拟法庭、一次法律服务) | 20.00% | 次 | 产出 | 共计4次以上 | 是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20.00 | 区级支出 | 20.00 | |||
补助街镇 | 0 | |||||
项目概况 | 1、去年6月15日,经中央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批准,我区成为全国、全市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区。我区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先后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平安沙坪坝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12个专项工作组,均由1位分管区领导牵头负责。出台《沙坪坝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推进30个重点项目,细化实施112项工作任务,梳理32项问题清单,建立完善6项保障机制,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取得实效。 2、为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四化(规范化实体化、一体化智能化)建设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破解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的各类矛盾凸显、部门多头作战、联动不足等难题,规范网格划分,理顺网格事务,深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为平安沙坪坝建设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保障。 | |||||
立项依据 | 1.《重庆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渝平安办发〔2020〕5号,《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重点举措任务分工方案》(渝平安组发〔2020〕1号); 2.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沙平安组发〔2020〕2号)。 3.中共重庆市委建设暨方方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重点举措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平安组发〔2020〕1号); 4.《沙坪坝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沙平安组发〔2020〕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试点工作全域推进,各项任务进展顺利,重点项目攻坚落实,品牌打造全面开花。 2、努力实现“五个一线(资源在一线汇聚、信息在一线应用、矛盾在一线化解、服务在一线强化、平安在一线实现)”、“三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自评得分85%以上 | 10.00% | 分 | 产出 | 920分 (总分1000分) |
否 | |
创建市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 | 25.00% | 达标 | 效益 | 达标 | 是 | |
创建国家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区 | 25.00% | 达标 | 效益 | 达标 | 是 | |
区级综治中心搬迁 | 20.00% | 百分比 | 效益 | 100% | 否 | |
2个镇街综治中心硬件建设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2个镇街综治中心软件建设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2021年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平安稳定工作经费(重精、网格化) | 业务主管部门 | 政法委 | |||
当年预算 | 484.40 | 区级支出 | 0.00 | |||
补助街镇 | 484.40 | |||||
项目概况 | 1、以人居为主、划地为格、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文化相近、构成相似”原则,结合社区所辖范围、地理布局、道路走向、人口数量、单位性质等情况,原则上以300-500户(1000-1500人)左右设置一个网格,每个网格配置网格管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调解员、网格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同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推动“多网合一”和专职网格员建设,每个网格至少一个专职网格员,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多个部门共同出资,实际共建、共享、共用。 2、为切实减轻患者和监护人的经济负担,提高监护人和联合服务管理小组的积极性,促进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以居家监护为基础的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康复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根据《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关于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渝综办〔2016〕5号)文件精神,我区对辖区公安系统526名在库的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按照每名患者监护人每年3000元标准计发的监护奖金。 | |||||
立项依据 | 13.重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综委〔2014〕1号) 14.重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渝综办〔2016〕5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人、地、物、事、组织”构建基础数据库,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实现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升。 2、确保全区不发生涉稳重大案事件,全面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3、2021年底将“以奖代补”监护奖金发放到各个监护人,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科网格覆盖率 | 2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专职网格员覆盖率 | 2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 25.00% | 件 | 产出 | 0件 | 是 | |
不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极端案(事)件 | 25.00% | 件 | 产出 | 0件 | 是 | |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协议签订率 | 10.00% | 百分比 | 产出 | 100% | 否 | |
联系人: | 杨成 | 联系电话: | 023-65368662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