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沙坪坝区纪委机关、监察局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沙坪坝区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人员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工勤编制2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委局部门预算紧紧围绕“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现在说明如下:
一)、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沙财政文[2016]633号文件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准确数为7228015.76元。
二)、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严格编制,明细如下:
1、根据沙纪发[2010]16号关于在村(社区)建立纪律监督组织的实施意见,对村(社区)纪律监督小组的成员每人每月100元误工补助,全区一共472800元。
2、根据市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维超2016年4月13日《在重庆市区县巡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沙委办[2016]14号文《中共沙坪坝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也提出了明确要不。巡察工作从2016年7月已经开始。2016年、2017年办公经费及后勤保障经费预算为664800元,需对巡察出来的问题进行督查需要经费3000000元。
3、纪委原办案点为2011底装修完成,因新的办案规范要求必须进行改建装修,同时为了进一步适应新的纪委职能要求,新设立一个办案点,按办案规范进行装修,此项目预算为估算600000元。此项目预算去年编制过,因市纪委对办案安全的明确要求,一再修改装修方案,项目完成时间预计在2017年度内。
4、按照区里创建国家卫生城区要求,区纪委负责创卫督查工作组,2017年仍需要对创卫工作进行督查及追责。需经费432150元。
5、根据渝委办发[2015]25号、渝委办发[2016]32号,加强对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全区派驻改革后的纪检干部进行系统的培训。需经费3900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按照2016年车辆改革后执法车辆预算编制,预算为100000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工作纪律,严格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接待费用预算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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