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指导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5.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指导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6.研究制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方案、措施和办法,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稳妥地查处邪教组织的有关案件。统筹协调全区国家安全工作。
7.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9.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判政法维稳舆情信息。
10.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成情况
1.区委政法委设3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挂国安科牌子)、执法督查办公室。
2.沙坪坝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综治办)与区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区综治办设2个内设机构:基层基础科、综合协调科。
3.中共沙坪坝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防邪办)挂靠区委政法委,区委防邪办设2个内设机构:调研科、宣教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000元
(二)交通费219,000元
(三)财政供养临聘人员专项经费29,250,908元
(四)防邪工作专项经费1,500,000元
(五)综治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六)平安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
(七)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经费4,125,104元
(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3,000,000元
(九)见义勇为基金100,000元
(十)精神病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250,000元。
(十二)禁毒专项经费500,000元。
三、三公经费550,000元
(一)因公出境费用:50,000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00,00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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