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中共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区委工作部署,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根据党的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及时向市委政法委和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支持、推动政法各部门深化政法各项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0、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组成情况
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由内设的国安科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1、政治部。配合区委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荣誉表彰有关工作。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和基层政法队伍。负责基层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承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老干部工作和机关党群工作。
2、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督办、信息、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平台建设和管理。
3、调研宣传科。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政治安全形势。指导协调全区政法调研工作,承担政法工作综合性文稿事务。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区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承办综合协调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区委宣传主管部门做好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和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承担区委政法委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全区年度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民意调查工作。
4、政治安全科(挂反邪教协调科)。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政法系统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研判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各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工作。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协调推动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5、平安稳定指导科。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像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牵头组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综合研判。统筹推进全区平安建设工作,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综合考评。承担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
6、综治督导科。分析掌握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
7、基层社会治理科。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协调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配合完善基层综治维稳机制和群众利益协调机制,承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协调工作。
8、执法监督科。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调查研究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协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市委政法委、区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区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掌握政法改革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统筹政法系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督办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积案排查化解、司法救助、案件评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负责涉法涉诉联合接访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指导做好区法学研究工作。
9、国安科。负责处理区为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研判全区国家安全形势,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统筹协调全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全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等。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3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38.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13.86万元,主要是因为将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员工资847.00万、铁路护路队员工资83.00万和夜间治安巡逻队员工作补贴390.00万元列入项目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313.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3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06.67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91万元,住房保障2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13.86万元,主要是因为将全区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工资和夜间治安巡逻队员工作补贴列共计1320.00万元入项目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38.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8.30万元,比2019年增加13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30万元,比2019年增加4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体制调整之后,新入职人员数量超过离退休人员;项目支出2328万元,比2019年增加127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政法、综治防邪、扫黑除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临聘全区铁路护路队员、流动人口管理员工资和夜间治安巡逻队员工作补贴列入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原公车已报废,拟新购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75万元,增加了24.3%,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正版软件费用、咨询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8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编制填写)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沙坪坝区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2,838.30 | 一、本年支出 | 2,838.3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838.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06.6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0.00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21.91 |
二、上年结转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1.40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2,838.30 | 支出总计 | 2,838.30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2,838.30 | 510.30 | 2,328.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06.67 | 378.67 | 2,328.0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706.67 | 378.67 | 2,328.0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378.67 | 378.67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28.00 | 2,32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 | 88.3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7.79 | 87.79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45.00 | 45.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53 | 28.53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26 | 14.26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91 | 21.9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40 | 21.40 |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0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60.85 | 260.8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79.83 | 79.83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8.23 | 58.23 | |
30103 | 奖金 | 11.51 | 11.51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4.26 | 14.26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6.89 | 46.89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1.40 | 21.40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8.73 | 28.73 | |
302 | 商品服务支出 | 200.37 | 200.37 | |
30201 | 办公费 | 75.00 | 75.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0 | 20.00 | |
30203 | 咨询费 | 8.00 | 8.00 | |
30204 | 手续费 | 1.00 | 1.00 | |
30205 | 水费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1.00 | 1.00 |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6.00 | 6.0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5.00 | 5.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50 | 0.50 | |
30214 | 租赁费 | 0.50 | 0.50 | |
30215 | 会议费 | 8.94 | 8.94 | |
30216 | 培训费 | 1.20 | 1.20 | |
30217 | 公务招待费 | 2.00 | 2.00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5.00 | 15.00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5.00 | 5.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60 | 1.60 | |
30229 | 福利费 | 2.40 | 2.40 | |
30231 |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 16.00 | 16.0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50 | 0.50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2.00 | 2.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74 | 28.74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49.08 | 49.08 | |
30301 | 离休费 | 11.97 | 11.97 | |
30302 | 退休费 | 33.03 | 33.03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4.08 | 4.08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合计 | 510.30 | 309.93 | 200.37 | |
沙坪坝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2020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3.00 | 5.00 | 48.00 | 18.00 | 30.00 | 20.00 |
沙坪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沙坪坝区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2,838.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06.67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21.91 |
四、事业收入 | 0.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1.40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
六、其他收入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838.30 | 本年支出合计 | 2,838.30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2,838.30 | 支出总计 | 2,838.30 |
沙坪坝区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转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其中:教育收费 | ||||||||
合计 | 2,838.30 | 2,838.3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06.67 | 2,706.67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706.67 | 2,706.67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378.67 | 378.67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28.00 | 2,32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 | 88.3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7.79 | 87.79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45.00 | 45.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53 | 28.53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26 | 14.26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91 | 21.9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40 | 21.40 | ||||||||
沙坪坝区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 政法委机关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2,838.30 | 510.30 | 2,328.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06.67 | 378.67 | 2,328.00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706.67 | 378.67 | 2,328.00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378.67 | 378.67 | ||||
2013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28.00 | 2,328.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33 | 88.3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7.79 | 87.79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45.00 | 45.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8.53 | 28.53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26 | 14.26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3 | 0.5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1.91 | 21.9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1.91 | 21.9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40 | 21.4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40 | 21.40 | ||||
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预算拨款收入 | 非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教育收费收入预算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 其他收入预算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货物 | 27.00 | |||||||
服务 | 17.00 | |||||||
总计: | 44.00 | 0.00 | 0.00 | |||||
2020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部门支出预算总量(万元) | 2838.30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平安是第一责任”理念,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群众安全感 | 20 | % | 满意度 | 达到90% | |||
群众满意度 | 5 | % | 满意度 | 达到90% | |||
司法公信力 | 5 | % | 满意度 | 达到90% | |||
进京非访情况 | 5 | % | 效益 | 0发生 | |||
涉法涉诉积案化解率 | 5 | % | 效益 | 80%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排名 | 30 | % | 效益 | 全市前20位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市排名 | 30 | % | 效益 | 全市前16位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临聘人员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
2020年预算 | 1320.00 | 区级支出 | 0.00 | ||||
补助街镇 | 1320.00 | ||||||
项目概况 | 为扎实管好全区流动人口、做好铁路护路工作、夜间治安巡逻工作,我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员、铁路护路队员和夜间治安巡逻队员三支队伍。 | ||||||
立项依据 | 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 沙综治委[2016]9号文件 渝综委[2013]13号文件 | ||||||
当年绩效目标 | 2020年底前,将流管员、夜巡队员、铁路护路队员工资拨付到位,全力推进我区流动人口管理、夜间巡逻和铁路护路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全区流管员工资拨付847万元 | 33 | % | 效益 | 100% | |||
全区铁路护路队员工资拨付83万元 | 33 | % | 效益 | 100% | |||
全区夜巡队员工资拨付390万元 | 34 | % | 效益 | 100%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国家安全工作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
2020年预算 | 145.00 | 区级支出 | 85.00 | ||||
补助街镇 | 65.00 | ||||||
项目概况 | 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根本,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危机管控,加强涉国家安全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和报送,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保障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审查监管,督促检查、考评考核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政治稳定。.防控打击。完成全年各敏感时段“三个坚决防止”、“五个零发生目标”目标任务;开展“其他邪教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全能神专项整治”、“涉外斗争”、“追逃查失”等各类专项行动。.教育巩固。教育转化顽固痴迷邪教人员、新增反复邪教人员;建立健全巩固平台;开展“创建无邪教示范工程”。警示宣传。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警示宣传“七进”活动;开展主流媒体警示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新媒体“四合一”平台警示宣传报道工作;打造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开展反邪教协会警示宣传、学术研究和公益活动。.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党建+反邪教”工作;开展反邪教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健全防邪工作站。 | ||||||
立项依据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4号),《2018年区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目标任务责任书》,《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渝防范〔2018〕3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区县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防范〔2018〕5号),《关于印发〈全市2018-2020年巩固与回归工作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防范〔2018〕6号),《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重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渝防范〔2018〕8号)《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办法〔2018〕28号);市委国安委2019年工作要点;《市委国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渝委国安办〔2019〕5号)、《市委国安办关于国家安全情报信息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国安办发〔2019〕1号)、《市委国安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国安办<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国安办危机管控工作的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委国安办发〔2019〕3号)、《关于加强隐蔽战线工作的通知》(渝国安发〔2019〕33号)《2019年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区县(自治县)考核实施细则》(渝防范风险办〔2019〕1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1.完成全年各敏感时段防控任务;2.按照市委防范办统一部署完成各项专项整治行动;3.完成全年教育转化任务;4.完成全年警示宣传任务;5确保全区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建立国安基层人民防线 | 40 | % | 效益 | 100% | |||
涉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率 | 30 | % | 效益 | 90% | |||
涉邪教人员防控率 | 30 | % | 效益 | 100% |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
2020年预算 | 60.00 | 区级支出 | 60.00 | ||||
补助街镇 | 0.00 | ||||||
项目概况 |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中央、市委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为期三年。区委成立工作小组,区委副书记为组长,下设9个专项小组,相关区领导为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为主任。通过有力组织领导,精准督导考核,强力落实责任,全力高位保障,防范化解政治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经济领域、对美经贸斗争、社会领域(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两方面)、科技领域、对外领域、党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党的组织建设方面)8大领域的重大风险,筑牢安全稳定的坚实基础,抓好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 ||||||
立项依据 | 1.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小组》的通知渝委办〔2019〕51号 2.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委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小组的通知 沙委办〔2019〕33号《2019年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区县(自治县)考核实施细则》(渝防范风险办〔2019〕12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16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深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风险隐患入库率 | 25 | % | 效益 | 100% |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市排名 | 25 | % | 效益 | 全市前16位 | |||
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率 | 25 | % | 效益 | 100%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排名 | 25 | % | 效益 | 全市前20位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平安稳定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
2020年预算 | 793.00 | 区级支出 | 118.00 | ||||
补助街镇 | 675.00 | ||||||
项目概况 | 按照深化平安沙坪坝建设意见,加强平安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政法平安队伍素能,开展平安宣传教育,巩固全区创文创卫建设成果,慰问平安战线的基层部门、个人等。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积极创新社会治安防控理念、推进方式和动员机制,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实现民生服务与治安防控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确保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全力打造社会治安防控更加严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充分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辖区长治久安。 | ||||||
立项依据 | 《关于进一步深化“三方互动”共建活动的通知》(沙委组〔2015〕60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政法发〔2017〕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69号)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5〕24号) 中共沙坪坝区委办公室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委办〔2015〕10号)机构改革后新增职能。根据区委办关于《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沙委法〔2019〕20号)《2019年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平安建设)区县(自治县)考核实施细则》(渝防范风险办〔2019〕12号)《关于全面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综委〔2014〕1号)《关于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渝综办〔2016〕5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2020年底将“以奖代补”监护奖金发放到各个监护人,确保不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围绕“人、地、物、事、组织”构建网格化管理基础数据库,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情况全掌握、服务无遗漏”,实现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提升。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四个意识”,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提高基层政法综治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建成一批集前端信息采集、智能防范管控、人脸动态识别、重点人员管控的智能化安防小区,建成一批物防、技防、人防设施完备,宣传氛围浓厚的基层综治暨治安防控体系示范点。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 | 10 | % | 效益 | 100% | |||
智能安防小区建设 | 10 | % | 效益 | 3个以上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率 | 10 | % | 效益 | 59%全市平均水平 | |||
铁路沿线每0.8公里配1人 | 10 | % | 效益 | 100% | |||
全年不发生“一票否决”重大维稳事件 | 20 | % | 效益 | 0发生 | |||
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 10 | 10 | % | 效益 | 中央、市委、区委信息采用率20% | |||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司法公信力 | 30 | % | 效益 | 均达到90% |
区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法学会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中国共产党沙坪坝区委政法委员会 | ||||
2020年预算 | 10.00 | 区级支出 | 10.00 | ||||
补助街镇 | 0.00 | ||||||
项目概况 | 目前,区法学会拥有会员近400余名,理事会成员56名,按照中国法学会、市法学会工作要求,承担大量法制宣传、教育培训、队伍管理、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交流合作等工作,组织“红岩法治论坛”、“红岩法治讲坛”等系列品牌活动。 | ||||||
立项依据 | 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学会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会字[2016]15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各会员小组按期完成工作计划,按照市法学会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与指标,在法学研究、专题调研方面有成效、有成果与有突破。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组织开展法学论坛 | 50 | % | 效益 | 2期以上 | |||
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 | 50 | % | 效益 | 2次以上 | |||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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