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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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协会(简称沙区科协)是沙坪坝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共沙坪坝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沙区科协成立于19847月。机关下设综合科、学会普及科。现有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52个,拥有会员71437人。集中了全区理、工、农、医及交叉学科中优秀专家、学者和工作在科研、开发、生产第一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区科协已进行成了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技群众团体。

主要工作是:开展学术交流、政府决策论证、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先进技术、举荐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文章,提供科技咨询服务,开展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发展同国外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组织科技干部的技术培训,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管理所属学会,指导科协组织网络开展工作,捍卫科学尊严,反对邪教、伪科学和封建迷信,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法规制定和社会事务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为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服务。
(二)机构设置。

沙区科协内设综合科和学会普及科,共有编制6人,实际在职6人,退休9人。综合科职责:起草、编制区科协工作规划、工作总结;负责机关文秘、来信来访、机要保密、印鉴、档案、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办理议、提案;编报年度预算、决算;负责综合业务统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负责去科协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科协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福利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组织实施“金桥工程”、“厂会协作”;建立、管理学术和科普基金;管理区科技咨询行业和区科协直属的事业单位即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学会普及科职责:负责学术研究交流、决策咨询活动;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自然灾害损失鉴定和科技咨询行业管理;承担区级学会业务管理;负责学会的改革、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协调学会与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挂靠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学会工作的健康发展;联系街、镇(园区)科协并指导其业务;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工作,破除封建迷信和邪教理论;拟定科普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策划、协调、组织全区性大型科普活动;负责社区科普;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普示范、实用技术培训,总结推广科普工作经验;开展农村科普、指导城乡科普网络建设和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负责科普活动场所与阵地的业务指导、管理;组织指导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反映科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支持科技人员参政议政;负责基层科协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学(协)会的年度考核及表彰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5.64万元,支出总计415.6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5.39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是科技馆“三中心”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行维护费以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由3月开始移交社保减少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0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64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1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1万元,占37.69%;项目支出258.86万元,占62.3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8万元,较上年减少6.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应付未付科普项目款项,2017年没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26万元,下降12.67%。主要原因是科技馆“三中心”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行维护费以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由3月开始移交社保减少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万元,增长1.21%2017年离退休人员费用从3月开始移交到社保,减少经费46.63万元,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共计51.53万元。总计增加4.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科技馆“三中心”设施采购、安装及运行维护费以及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由3月开始移交社保减少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3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以及年中增人增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65.55万元,占8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金额.;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34万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由3月开始移交社保减少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1万元,占2.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与预算一致;住房保障支出5.97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与预算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39万元,较上年减少8.0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从3月开始移交到社保,减少经费46.63万元,在职人员增人增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年金缴费)。公用经费15.21万元,较上年减少1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节能减排、尽量减少接待以及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没有安排处境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境学习的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均无出境学习的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无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均无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科协到我单位学习调研科普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8.27万元,下降54.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先后在大学城一小、树人凤天小学、重庆第一实验中学等打造青少年科技馆5个,在新桥高滩岩、香炉山思贤、陈家桥桥东等社区打造社区科普馆5个。采取共同建设、属地管理的方式,在渝碚路杨公桥、红岩魂广场、双碑首创广场等人流聚集地建设大型LED科普电子显示屏5个,科普之窗15个。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随2017年决算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应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社区科普阵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科普阵地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科普场馆设施是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科普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场所,其主要功能是:展览教育、培训教育、实验教育。二是把科技送到田间地头,把知识、健康和快乐送进农家和社区,掀起了全民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场馆建设以后需要工作人员多开展活动,扩大普及面。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加大宣传力度。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4)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63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