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
二是收集和处理本区各街、镇(园区)和各系统、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和市委报告,根据区委的要求和布置开展调查研究。
三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型研究,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四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做好各类文稿写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资料服务、政研背参,扎实做好服务领导决策等工作。
五是按照区委要求,督促检查中央、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市委管理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六是负责区委全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联席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七是负责区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级党政领导机关与市级党政领导机关之间机要文件的传递任务。承担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党内法规的其他工作。
八是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
九是负责全区机要密码和保密管理工作。
十是负责区委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安排区委领导的内事和有关外事活动,承办属于区委接待的内宾接待工作。
十二是负责区委值班工作
十三是统筹全区街道党建、经济发展工作。
十四是统筹协调全区改革工作,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处理区委改革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推进改革、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专项小组的工作。
十五是统筹一线工作日活动。
十六是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区委督查室、区委信息中心、秘书科、法规科、信息科、政研科、综合科、街道科、行政科、财经科、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区委街工委、区改革办、区法制办、区一线办设在区委办。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委办编制人数共48个,其中,行政编制35个(其中,机关人员编制29个、工勤编制6个),事业编制13个。年末实有人数共43人,其中,机关人员29人、工勤6人、事业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总收入14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2.7万元;总支出14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63万元、减少15.8%。
2017年收入合计12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4万元,占100.00%。2017年度支出合计13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64万元,占77.23%;项目支出305.06万元,占22.77%。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64.4万元,较上年减少88.3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党代会大部分经费已于2016年底开支,剩余部分在2017年开支,故2017年支出与2016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二是由于全年人员变动等原因,故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有所变化。三是2017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年末结余一批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2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87万元,下降23.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14万元,下降4.37%。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3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7万元,下降1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6万元,增长2.38%。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96万元,占76.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24万元,占1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6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74万元,占5.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1万元。
以上三点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政策性调整工资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资金等方面的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9.87万元,较上年增加35.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4.77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会议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租赁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公出国审批流程,规范公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9.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万元。因公出国严格按照市级文件执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财政厅到我区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因公出国(境)共计3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7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77万元,较2016年减少123.15万元,下降31.75%。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9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2017年项目的绩效目标,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公车运维、物资管理等,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68650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