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沙坪坝区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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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重庆市沙坪坝区

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沙坪坝区政协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区政协履行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的职能;负责为提案工作提供组织、联络、协调、服务;负责委员开展学习、调查、视察、考察、协商、联谊等活动的安排和联络;负责与区党政有关部门、区政协各参加单位的工作联系、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及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地区委员组开展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协助地区委员组履行职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负责市政协沙坪坝委员组开展活动的服务工作。承担政协信息服务工作,收集、处理、反映、反馈区政协有关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政协机关设4个办事机构:区政协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委员联络办公室、提案信息办公室。设1个事业单位区政协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94.56万元,支出总计1,494.5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69.20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2016年召开了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联系点工作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82万元,较上年增加5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4.13万元,较上年减少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召开了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联系点工作会,2017年没召开此会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88万元,主要是用于赴英国、爱尔兰就莲花湖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批复的出访国家线路与年初预计不同,费用预算有差异。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协视察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报废车辆1辆,且2016年存油较多,2017年未购买汽油。

公务接待费3.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政协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7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0.03万元,下降8.20%,主要原因2016年召开了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联系点工作会是,2017年会议费较上年减少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印刷服务、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移动网络租赁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8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项目都完成了绩效目标,积极的推动了工作,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1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2个项目自评平均得分为96分。

其中委员提案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是提案工作委员参与率要达到90%。加强提案跨年督办,对2016年列入计划解决和需跨年度落实的提案进行全面梳理,选择重要提案进行跨年督办,促使提案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拟出台《跨年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跨年督办工作程序。继续完善提案办理三方协商机制,对热点、难点提案,加强与承办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相关机制,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不断提升提案办理水平。加快区政协提案工作信息化进程,及时在区政协门户网站通报所有提案办理进展。

项目执行基本情况是严格提案审查,提高提案质量;坚持区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区级领导领衔督办的《保留性创意性运用沙坪坝特钢遗址打造井双滨江带创意文化和重庆特色文化体验区的建议》《关于改善我区空气雾霾状况的建议》《关于发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建议》等21件重点提案得到了有力落实,为其它提案办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选取提案《宝轮寺宗教用地占用问题》进行跨年督办,不断强化提案办理效果;利用区政协门户网站和提案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提案服务质量。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提出提案393件,经审查立案171件,转意见反映18件,转社情民意反映195 件,撤案9件。并案30件后,交办141件,已全部办复。在办理方式方面,满意率99%;在办理态度方面,满意率100%;在办理结果方面,落实率67%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536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