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4·2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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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2529分许,周环驾驶贵阳绿色慧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贵AFN7***轻型仓栅式货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杨双路特钢花园公交车站路段处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64225时左右,周环驾驶贵AFN7***轻型仓栅式货车从其居住的沙坪坝区磁器口三千城小区出发去给车充电,当车行驶至杨双路特钢花园公交车站路段时,车辆行驶在道路中间车道。周环看到一名男性环卫工人正在中间车道清扫垃圾,周环就按了两声喇叭,那名环卫工人就先往左侧中间隔离带方向跑,周环就将车往右侧打方向,那名环卫工人突然又往回跑,周环又向左打方向,这时车辆右侧大灯上方位置与那名环卫工人发生碰撞,周环立即停车并下车查看,发现那名环卫工人躺在马路上。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环立即拨打了120110545分左右,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并将那名男性环卫工人送往了东华医院进行抢救,环卫工人李国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环驾车遇正在进行道路作业的环卫工人未避让,且观察到环卫工人后操作不当,措施不及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事故性质

通过对事故原因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本次事故系周环驾车遇正在进行道路作业的环卫工人未避让,且观察到环卫工人后操作不当,措施不及时导致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鉴于事发时,环驾车去充电是为了回四川省广安市老家,其充电行为不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预备性行为,所以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周环驾车遇正在进行道路作业的环卫工人未避让,且观察到环卫工人后操作不当,措施不及时是造成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沙坪坝区交管支队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贵阳绿色慧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成立了安全环保委员会,明确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各自安全管理职责。针对租赁出去的车辆,制定了外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驾驶员下载“远程慧联”APP,在APP上完成个人信息绑定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对车辆进行远程锁车控制的方式,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定期开展车辆年审检查和处理违章行为。此次事故调查中未发现贵阳绿色慧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三)遵义风远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汽车销售或租赁的运营商,与租赁车辆的驾驶员签订《车辆租赁与运营服务合同》《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了车辆租金、保险购买、车辆使用及管理等相关内容,按照贵阳绿色慧莲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要求,督促租赁车辆的驾驶员下载“远程慧联”APP,在APP上完成个人信息绑定和安全教育培训。此次事故调查中未发现遵义风远新能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四)重庆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承接的每个环卫项目配备了项目经理、安全员,每日对环卫项目的作业情况开展安全检查。与环卫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保险,对环卫工人进行了作业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方面的教育培训。此次事故调查中未发现重庆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免于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