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防汛Ⅱ级(橙色)预警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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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水文信息,截至82111时,嘉陵江磁器口报讯水位187.15m,超过警戒水位6.15m,超过保证水位3.15m。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2112时起,将81818时发布的防汛级(橙色)预警调整为防汛级(黄色)预警,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级应急响应。

当前水位虽有所下降,但仍然大幅超警、超保,防范次生灾害事故和恢复重建的形势复杂、任务繁重。有关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继续做好预警发布、人员管控、巡查值守等各项工作,全力打赢防汛救灾“收官战”;要高度关注老旧小区、工矿企业、市政设施、危房、地灾、边坡、堡坎、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未经消洒、安全检测的房屋场所,人员不得返回;危险路段、隐患点等区域要继续安排人员看守,不得脱岗、漏岗;水、电、气、讯、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恢复要更加专业科学。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关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牵头做好本辖区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及时提供技术、人力、资金等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决,区住建委要配合做好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工地安全检查;区经信息委要组织电力、通讯等单位开展民生基础设施抢修恢复;区城市管理局要全面排查整治市政设施、给排水系统风险隐患,精细化恢复城市绿化;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牵头做好边坡、堡坎、滑坡点等地质灾险情处置;区住建委、区交通局要做好城乡道路隐患排查,有序恢复道路及公共交通;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要主动对接服务镇街、有关单位,积极提供防疫物资、技术,做好清淤后的消杀工作,防范疫病发生;其他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后续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区商务委、区税务局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要严肃工作纪律,针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次生事故、群体事件的情况,区防汛救灾指挥部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