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废止《沙坪坝区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初审实施方案(试行)》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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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函询区财政局意见,并通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行政办公会,决定对《沙坪坝区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初审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2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