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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沙坪坝区驻企服务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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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沙坪坝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建立沙坪坝区驻企服务员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部署,打好“四张牌”、干好“四件事”,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驻企服务员制度,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全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现就面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服务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选派

(一)选派条件。驻企服务员原则上由职级党员干部(四级调研员及以上)或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担任,党性强,敢于担当善于服务,有分管或负责党建、企业的工作经历,相对熟悉经济工作。

(二)选派方式。通过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参加选派,派出单位做好人选把关,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可提出拟派驻企业意向。区委组织部按照“经历相关、业务相近、身体相适、意愿相符”原则,确定选派名单

(三)服务对象。区经济信息、区商务委行业主管部门在智能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中筛选50家左右重点保障企业、规上企业、成长型企业,由各镇街推选50家左右属地企业,组成100家左右服务对象

(四)驻企方式一般为一企一员。驻企服务员加强与企业日常联系联络,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服务,并保证“一一走访、一一汇报”。若遇特殊时期,驻企服务员需按要求集中时间深入企业开展服务。

(五)驻企时间每一轮驻企服务时间为2年,每年驻企服务时间累计应不少于3个月。任期结束后重新分配或延期继续服务,任期内不作调整。因干部调动调整、退休辞职或企业重组解散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报区委组织部同意。

、工作职责

驻企服务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企业出资人(负责人)等经营管理层加强沟通联系,唤醒企业家精神,强化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帮助派驻企业加强党的建设,指导开展非公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配合做好涉企部门工作效能监察。

(三)做好资源整合转化。主动思考、参与企业发展利用自身工作经验,帮助企业用好政策争取项目等。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收集报送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发展需求,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督促企业守好红线。对服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立即作出提醒并督促企业整改,及时将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六)协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推动企业开展文化建设、参与各类示范创建、履行社会责任。

结合“抓‘六稳’促‘六保’常态化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各相关单位原有选派的联系企业人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协同驻企服务员做好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共促企业发展。

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驻企服务员的选派、调整、考核和使用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培训。区营商办负责做好驻企服务员反馈问题的收集、汇总、处理、转交等上情下达、下情上送等工作。各派出单位要全力支持驻企服务员开展工作,确保党员干部有足够时间精力下沉企业指导服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线上会商制度,由区营商办牵头建立钉钉等线上即时工作交流平台,及时传达上级政策规定,研究会商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健全定期打卡制度,驻企服务员要按照每赴企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的要求,到派驻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经营、销售等各环节进展情况,指导帮助企业加快发展。健全信息报送制度,驻企服务员要定期向区营商办报告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每月填报《沙坪坝区处理XX企业问题台账》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健全协调解难制度,区营商办要牵头加强综合协调和各方联动,及时跟踪问题办理进展情况,推问题得到答复解决

(三)畅通运转程序。建立“即知即办、部门协办、难题专办、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闭环运转工作机制。对于驻企服务员层面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组织力量立即解决区级层面参与解决的,区营商办及时转交相关单位,联合协调解决;对于难以协调解决或落实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区营商办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由分管区领导牵头,共同商议,分步解决;对已经办结的问题通过驻企服务员及时反馈给企业,对于暂时无法解决或区级层面难以解决的,做好沟通解释,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

(四)严肃工作纪律驻企服务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企业各种形式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在企业兼任行政职务和领取各种形式的报酬;不得泄露企业的秘密;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对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推诿扯皮的行为,严格进行作风效能问责,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五)完善考核激励建立专项督考机制,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监委机关、区营商办等单位,通过日常走访调研、专项考核等形式,全面了解驻企服务员履职工作表现,掌握干部党性修养、德才能力、工作绩效和作风形象等方面情况建立激励表彰机制,及时总结、宣传、表彰在驻企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培训锻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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