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825T/2023-00058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采购与招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中梁镇 生成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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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1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新发路12号

(三)项目概况:

为满足机关办公和4楼指挥中心的网络需求,拟采购互联网专线租用服务和Wi-Fi网络服务,现诚邀贵单位参与比选报价。

二、采购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范围

(一)采购内容:

1.互联网专线:数量:1条;带宽标准:200M(上下行对等)。

2.Wi-Fi网络服务:提供办公区域的无线WIFI网络服务,并提供相应的设备接入。

(二)服务时限: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三)技术要求

1、提供互联网链路1条,带宽200Mbps;

2、提供至少1个公网IP地址;

3、提供链路带宽必须是独占带宽,对称光纤链路;

4、任意网络节点间的最大单程端到端时延要求<100ms、丢包率要求≤1%;

5、提供满足办公区域17个点位的无线WIFI覆盖和安装相应的设施设备;

6、网络可用性达到99%。

(四)运维保障要求

1.项目完成后,在合同服务期内须持续提供运维支持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服务报价中),确保互联网专线租用业务稳定运行。

2.合同服务期内定期巡检(每季度一次),并提供故障诊断和流量数据评估报告、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对大型会议、重要节假日提供专属保障。

3.合同服务期内须负责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防止因偶发性事件、网络病毒等造成系统故障及网络风险。提供安全监测、通报预警、检测评估(每季度一次)、应急处置和技术对抗服务。

(五)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部署、调试等,达到使用条件。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经营范围包括移动通信业务。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或处于限制、禁止投标期的,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一)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二)最高限价:

互联网专线:108000元;Wi-Fi网络服务:12000元。

六、询价采购相关说明

1.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如对询价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要求澄清,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采购文件,即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2.获取采购需求表、作业方案期限: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16日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7日09:00-2023年8月17日10:00。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书,迟到者作弃权处理。

4.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417室。

5.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6.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投标文件包含附件中所有内容和投标人资质、报价等。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等字样。请将信封封口处以封条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规定装订文件,作废标处理。采购相关资料提交后,由甲方留底归档。

7.投标人或其报价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2)报价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按附件要求填写的)

(3)报价文件的内容不满足商务或技术要求。

(4)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

(5)竞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本询价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6)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纸质证明材料的。

(7)报价文件含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七、比选报价须知

意向参选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对邀请报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由以下部分和意向参选单位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意向参选单位应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以下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

1.1 报价函

1.2 主要参数指标;

1.3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4 营业执照复印件;

1.5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参选单位以上所提供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参选单位提供虚假、不实、重大遗漏的资料,我单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其报价文件、取消其中选资格直至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参选单位承担。

2.报价文件的数量、签署及装订要求

2.1 报价文件一套,应装订成册封装成一袋,并编制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报价文件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报价文件”等字样。

2.2 报价邀请文件提供有统一格式的,报价文件应按统一的格式制作,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字或盖章。报价邀请文件没有提供统一格式的,由参选单位自行确定格式填报。

八、中选通知及合同签署

1.评审排名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参选单位,并向中选候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中选通知的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我单位不承担向参选单位解释其中选或未中选原因的义务,不退还相应响应文件。

2.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后7日内,按照报价邀请文件的要求与我单位签署合同。如因中选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我单位将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与我单位的任何报价或采购活动。给我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单位保留向其追偿损失的权利。

九、结算与支付

互联网专线费用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当季度费用,Wi-Fi网络服务费用在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

十、保密

1.参选单位应对本报价邀请文件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我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

2.参选单位应对服务过程中收到、接触或知悉的本单位范围内的信息、资料、秘密等一切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我单位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目的。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内详细约定。

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

致: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若本单位被选聘为贵我单位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的供货单位,本单位将安排强有力的工作团队负责该项业务,并对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我方以    元/200M /月为贵单位提供移动互联网专线租用服务壹年。以    元/为贵单位提供Wi-Fi网络服务。

二、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报价邀请文件所有要求。

三、我方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之日起7日内,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我方将履行报价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价文件中的各项承诺,按相关法规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报价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主要参数指标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参数指标支持说明

1

互联网专线租用服务

1条

1、提供互联网链路1条,带宽200Mbps;

2、提供至少1个公网IP地址;

3、提供链路带宽必须是独占带宽,对称光纤链路;

4、任意网络节点间的最大单程端到端时延要求<100ms、丢包率要求≤1%;

5、网络可用性达到99%。

2

Wi-Fi网络服务

1套

提供满足办公区域17个点位的无线WIFI覆盖和安装相应的设施设备;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所地)的        (报价人名称)负责人       (负责人姓名)代表本所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我单位组织的移动互联网专线租用服务采购报价邀请进行报价相关工作,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报价文件开示日起90天。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可撤销。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报价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互联网专线租用和Wi-Fi网络服务项目

致: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单位承诺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若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上述问题,贵单位可取消我司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上述问题,已签订合同的按无效合同处理。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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