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130XX/2026-00008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6-01-20 发布日期: 2026-01-20
名称: 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采购方案
文号: 主题词:
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采购方案
发布日期:2026-01-20

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采购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144000.00(大写:壹拾肆万肆仟元整)

(三)服务时间:三年(20261月—202812月)

(四)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参选单位资料递交后,我街道将组织采购小组对参选单位比选文件的符合性和报价、服务部分进行综合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中,综合得分最高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详见附件1:评分办法。

二、项目目标

一是“渝馨家园”系重庆市“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品牌,以美好生活为目标、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社区服务为载体、资源整合为手段,将“温馨幸福、服务高效”作为“渝馨家园”的目标追求和品牌塑造,努力打造成为“党建引领的阵地、残健融合的平台、精准服务的载体”,为辖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社区康复、技能培训、志愿服务、业务代办等20项服务,为残疾人提供一个“更好融入社会,享受精准服务,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实现高品质生活”的家园。

二是利用新桥街道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提供运营服务,广泛开展“爱心助老· 情暖夕阳”、红十字生命教育· 健康新桥大讲堂、红十字大手牵小手、扶老助残、应急救护培训等5项品牌服务活动;通过红十字救在身边应急救护服务平台积极申报重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和红十字救护站项目,积极创建重庆市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

三是形成新桥特色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服务品牌和典型经验。

三、服务指标

不少于1名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对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符合相关就职要求,社会工作从业经验1年以上,无不良工作记录,常驻新桥街道“渝馨家园”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和红十字相关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活动的开展,必须在新桥街道辖区范围内单独组织实施(不能以在其他区域开展相关活动,以冠名或挂名方式替代执行项目内容)。

(一)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内容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渝馨家园”运营服务需保障达到5星标准,并为辖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社区康复、技能培训、志愿服务、业务代办等20项服务(详见服务功能列表),普遍覆盖辖区内残疾人群体,得分在90分以上。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序号

功能及总分

评分标准及说明

具体指标

1

党建活动

5

每季度开展3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党建活动。有活动汇总表、参与学习人员签到表(有联系电话)、简报、照片等资料。

每季度开展3次及以上得5分,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不得分。

2

日间照料

5

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如休息、餐食、接送等。有各类台账或照片,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季度服务超15人次得5分,少1人次扣0.5分。

3

辅助性就业

5

组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以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数量和参与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开展1个辅助性就业项目得3分;参与人数5人次以上得1分;可累加,满分5分。

4

康复服务

5

为残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如康复训练、药物配备和精神残疾人服药、康复知识培训和专业指导等。有各项台账,以康复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季度服务人数达到各镇街持证残疾人总数的10%及以上得5分,少10人次扣0.5分。

5

技能培训

5

为残疾人提供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岗位操作技能培训等。以组织培训场次和参与培训人数为评分标准。

组织1次技能培训3分;参与人数5人次以上得1分;可累加,满分5分。

6

文体活动

5

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及项目开展活动,举办手工艺培训、知识讲座等。有活动汇总表、参与学习人员签到表(有联系电话)、简报、照片等资料。原文体示范点每季度活动不得低于4次。

每季度开展活动3次及以上得5分,少一次扣0.5分。

7

法律维权

5

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案件等。有登记、处理记录等,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人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得2分,满分5分。

8

协会活动

5

支持5大协会在渝馨家园融合开展各类协会活动。有活动汇总表、参与学习人员签到表(有联系电话)、简报、照片等资料。

开展活动1次得5分;每次参与人数达20人及以上得1分;可累加,满分5分。

9

志愿服务

5

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到渝馨家园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有服务记录及照片等资料记开展1次,以开展志愿服务次数和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开展1次志愿服务活动且每次服务人数达20人及以上得5分,满分5分。

10

业务代办

5

提供残疾人证办理、惠残助残政策业务咨询办理。有业务办理台账,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服务1人次得0.5分,满分5分。

11

创业就业

5

为残疾人提供创业就业环境及条件,如为残疾人提供直播带货、物流供应服务等。有提供服务的记录及照片,以提供的服务指标作为评分标准。

提供创业就业阵地得1分,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得2分,提供创业就业培训得1分,提供创业就业宣传得1分,满分5分。

12

生活重建

5

为残疾人提供生活重建活动,如开展光明之家希望之家、精神障碍患病家属等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项目。有活动方案及活动记录等资料记开展1次,以开展项目次数和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开展1次自助互助康复项目活动且每次服务10人次及以上得5分,满分5分。

13

上门服务

5

为残疾人提供送教、送康复等服务。有服务台账或照片,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人提供上门服务得1分,满分5分。

14

心理咨询

5

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有登记、咨询记录等,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得1分,满分5分。

15

爱心超市

5

针对残疾人提供超市积分兑换、优惠减免等。有台账或照片,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服务得1分,满分5分。

16

智慧管理

5

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渝馨家园智慧管理水平,如配备独立的官方网站、互联网主页、小程序等,并能够提供网络预订等服务;配备大数据智能设备(实现数据库管理、可视化服务、监控管理等功能)等。以智慧管理实现进度作为评分标准。

已运用大数据手段且配备大数据智能设备得5分,已运用大数据手段或配备大数据智能设备得4分,未实现智慧管理但在建设中得3分,未实现智慧管理且未在建设不得分。

17

知识宣传

5

普及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相关知识等。有知识宣传活动记录、签到表等资料记开展1次,以开展活动次数和覆盖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开展知识宣传活动1次得3分;每季度宣传覆盖5人次得1分;可累加,满分5分。

18

食堂用餐

5

为残疾人专门提供餐食服务。有服务记录台账,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人提供餐食服务得1分,满分5分。

19

社会组织培育

5

通过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对渝馨家园进行运营。

成功培育社会组织得5分,未成功培育社会组织不得分。

20

辅具展示租赁

5

通过线上或线下展台提供辅具展示租赁服务。有租赁记录台账,以服务人数作为评分标准。

每为1人提供租赁服务得1分,满分5分。

21

残疾人档案

建立辖区内残疾人档案。

有总的台账,11档,制作分类别表格并填写。

2.制度标准

服务机构应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包括基础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一是基础管理制度:制定包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残疾员工守则、作息考勤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

二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包括辅助性就业劳动及收益分配制度、康复服务制度、精神残疾人服药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文体活动制度、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以及各种工作流程、服务指南等。

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包括出入机构管理制度、生活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按季节变化需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3.档案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渝馨家园”档案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定期对“渝馨家园”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培训,对开展活动、借阅书籍、借用器材等做好借还记录,对到访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活动服务做好开展情况记录、简报等,按照星级评定对应的服务项,分项进行档案归档管理。

二是定期开展党建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服务、技能培训、法律维权、协会活动、创业就业、心理咨询、知识宣传、社会组织培育、辅具展示租赁等活动;积极和社会组织对接,将活动引入“渝馨家园”,丰富残疾人群体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营造亲残、爱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新桥街道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服务内容

类别

序号

指标

备注

组织机构

1

建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2

基层组织架构健全,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3

至少有1个工作人员(专兼职均可)负责红十字工作。

4

稳定的会员至少30人、志愿者至少20人。

5

至少有5名会员或志愿者骨干,能常态化协助开展红十字工作。

6

至少建立1支志愿服务队。

阵地建设

7

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挂牌。

8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9

有供会员、志愿者交流、学习和开展活动的场地。

10

有明显的红十字工作岗位标志。

11

电脑、电话、文具等办公设施配备齐全。

12

开展活动所需的宣传资料、设施及器材完备。

13

有红十字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14

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博爱家园项目、红十字救护站等阵地平台设施设备有人维护,能持续发挥作用。

管理机制

15

把红十字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之中。

16

有红十字工作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

17

财务预算中列有红十字工作经费。

18

管理制度健全(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会员管理制度、服务活动制度等)

19

档案齐全、规范(各类文件、活动记录、影像资料、统计台账等)

日常工作

20

每年至少召开1次红十字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21

发展会员、志愿者,并建有信息台账。

22

会员自觉缴纳会费,会费收缴记录齐全真实;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统计真实有效。

23

能及时反馈会员、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咨询,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24

能按时完成本级及上级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

特色活动

25

每年举行1次新会员(代表)入会仪式。

26

每年开展纪念·世界红十字日活动。

27

每年举办1次红十字主题宣传活动(不包括每年开展的纪念·世界红十字日活动)

28

每年至少开展2次应急救护培训(至少有2骨会员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资格证)

29

每年至少开展4次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30

针对最易受损害群体或单位内部困难会员、志愿者或员工实施人道救助。

31

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活动,宣传普及红十字会法、健康安全教育、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备灾救灾、应急救援、防灾避险等知识。

32

配合上级红十字会开展博爱送万家”“星火助学计划等工作。

33

经上级红十字会授权,应需开展救助募捐活动。

34

积极探索符合人道需求的公益项目。

35

组织开展会员活动,宣传动员,建章立制。

36

结合国际志愿者日,开展宣传动员和服务群众线上线下志愿三献登记活动。

37

开展以大爱无疆,志愿同行为主题的会员宣誓活动,加强对优秀会员、志愿者的激励褒扬,提高大家对从事红十字事业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38

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春节慰问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病患者申报红十字救助基金,落实生命教育+人道救助行动,助力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39

与辖区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星火助学计划。

40

开展以生命接力,大爱传递为主题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

41

结合世界红十字日,开展宣传助困、助学、助医等紧急人道救助方面的政策举措和公益项目,协助开展疾病应急救助等人道服务。

42

结合中国器官捐献日”“世界献血者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3

开展以弘扬生命理念,普及健康知识为主题的健康义诊活动。

44

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

45

结合世界急救日,围绕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主题,与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五进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及演练,增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

品牌服务

46

常态化开展爱心助老·情暖夕阳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47

常态化开展红十字生命教育·健康新桥大讲堂

48

常态化开展红十字大手牵小手系列活动

49

常态化开展红十字扶老助残系列活动

50

常态化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活动

标志意识

51

举办活动均悬挂红十字会会旗。

52

会员、志愿者参加各级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时均佩戴红十字标志。

社会评价

53

会员、志愿者及服务对象对红十字运动、红十字组织比较了解。

54

会员、志愿者及服务对象对红十字工作、活动反响良好,认可度、满意度高。

主动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生命教育品牌活动

一是围绕“救在身边”每年至少开展4次面向辖区居民的公益性应急救护取证培训,至少100位居民取得红十字救护员资格证,涉及经费由新桥街道红十字会专项经费保障,中标单位负责策划切实可行的活动开展方案,要能形成新桥特色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服务品牌和典型经验。同时每月至少开展1次面向辖区居民的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每年至少覆盖1000人次。

二是围绕“防灾减灾”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群众的应急救援、应急避险的演练或讲座,每年应保证覆盖辖区居民不少于200人次。

三是聚焦“爱心相髓”“生命接力”主题,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性三献宣传活动。持续深化常态化三献宣传工作,重点发掘培育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宣传小组长”。依托红十字生命安全健康教育体验馆核心宣传阵地,整合展板展示、科普影片、互动体验等各类宣传资源,为宣传小组长及热心居民提供专业化宣传素材支撑和系统性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政策解读与宣传宣讲能力。推动宣传小组长牵头组建辖区热心居民宣传队伍,以“熟人社交”为纽带,通过入户宣讲、邻里交流、社区议事会嵌入宣讲等“人传人”模式,精准推送三献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及先进典型事迹。逐步构建“阵地辐射+骨干带动+全民参与”的宣传体系,推动三献宣传由集中活动向常态化渗透延伸,实现街道辖区宣传全覆盖,助力“捐献大爱、生命永续”理念深度根植群众心中。

(三)迎检接待和解说服务

迎接各级各类检查和调研,并提供讲解服务。

(四)舆论宣传

1.成效提炼。撰写3000字以上的典型案例或专业文章,不少于3例(篇)并汇编成册,注重成效展示。

2.宣传报道。国家级媒体宣传不少以2次;市(区)级媒体、期刊宣传不少于6次;机构自媒体宣传不少于50次;制作发布项目过程性及成果性宣传展示视频1个、服务短视频不少于20个;制作项目宣传册1套,结合实际印制宣传制品。

3.服务测评。服务对象对服务项目知晓度100%,满意度85%以上。

四、检查考核

1.沙坪坝区残联每季度对“渝馨家园”常态化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渝馨家园”活动及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新桥街道残联每月对“渝馨家园”运行台账资料及各项服务内容记录、服务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核查。

“渝馨家园”采取季度考核制,实行属地管理。沙坪坝区残联根据星级情况对“渝馨家园”进行常态化检查和季度考核,达不到原来星级标准的,予以警示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作降级或取消星级处理。对于有条件提升星级的镇街,达到标准申报考核通过予以重新评级。

季度考核分为活动资料、实地检查、群众满意度抽查三部分,总分100分,其中活动资料占40分,实地检查、群众满意度抽查各占30分。机构每月运行费用根据计算出的平均得分乘以机构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五星“渝馨家园”月运行费补贴标准=(活动资料得分+实地检查得分+群众满意度抽查得分÷100×4000元/月。

活动资料得分按照《沙坪坝区“渝馨家园”季度考核评分表》逐项评定,根据各星级标准最低提供服务项目数,结合考核评分表项目和实际开展服务内容,将活动资料实际考核得分换算为百分制计算。即:五星“渝馨家园”活动资料得分根据评分表得分×1.25×40%得出。

实地检查得分主要检查内容为:1.阵地规范化建设情况(服务场所功能室设置是否符合星级要求、专业服务队伍配备是否符合星级要求、标识标牌是否齐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星级要求等);2.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档案资料台账、台账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等);3.实地活动开展情况真实性(各渝馨家园每月底报送次月活动计划表,根据每月报送的活动计划表进行随机抽查。对逐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情况、活动开展暗访情况、接到的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等进行真实性抽查,未报送计划表则该项考核内容不得分),以上三项内容各占10分。

满意度调查得分分为3部分:1.群众满意度:每季度从参与活动对象中随机抽取2-3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参与活动对象以活动资料提供的签到表为准,签到表需提供服务对象联系方式,如未提供服务对象联系方式的,以实地抽查辖区残疾人的满意度作为考核依据),评价全部满意得10分,每得一次差评扣5分,扣完为止;2.助残企业满意度:以每季度与助残企业联系工作为依据,与企业沟通和联合开展助残活动的,以活动佐证资料为依据,调查企业满意度,满意得10分,每得一次差评不得分;3.对接部门满意度:承办区残联安排的各项助残活动,按要求开展助残活动的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季度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发放机构运行费用,综合得分在60-89分的,运行经费根据实际得分发放;季度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达标,该季度运行经费全额扣减。在市残联年度审核中降级或者取消等级的,实行一票否决,次年不再发放运行经费。

2.新桥街道红十字会每月对新桥街道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运行及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项目经费,根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渝馨家园季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沙残发〔202314号)文件精神,经沙坪坝区残联季度考核实际得分结算费用给服务机构用于服务。

(二)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服务机构按自然季度正常运营后,经沙坪坝区区残联评估考核,按实际得分支付相应运营补贴,新桥街道收到款项后再向服务机构拨付运营补贴资金(支付总金额等于中标金额),乙方应出具正规合法的发票,甲方方能付款。

六、对项目实施机构的要求

(一)项目须配置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社工。

(二)服务需常态化开展,项目一旦承接,不得以任何借口撤场,中断服务。

(三)项目执行期内,专职社工调整不应超过两人,且专职社工学历及职称需与项目采购配置要求一致。

(四)项目实施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及借口向服务对象再次收取服务费用。

七、竞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合规注册经营;

(三)拥有丰富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运营经历和成功案例;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1301430分,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卫健岗。

(二)比选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九、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喻老师

话:02365203085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新街88

附件:1.评分办法

2.新桥街道“渝馨家园”残疾人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办法.doc
附件2比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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