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0-00026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名称: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精神障碍患者自我照顾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文号: | 主题词: |
政府采购
竞争性采购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采 购 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
二O二O年八月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办事处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采购项目内容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响应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元)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 | 18 | 0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已到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诚信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民政部门颁发有效证书的单位或企业。2019年6月30日以前成立的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需2019年度年检合格,2019年6月30日以后新成立的不需年检证明;
2.供应商营业执照载明从事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有承接项目所需的相应的资质。
(三)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认定见附件一)
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审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联合投标
本项目拒绝一切形式的联合投标。
五、响应、评审有关说明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桥街道办事处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桥街道办事处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00至14:30。
(四)评审时间:2020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4:30。
六、响应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
(二)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并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沙坪坝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983107168
第二篇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社区精神障碍患者自理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2.项目内容:
(1)服务对象类别: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
(2)直接服务对象人数:70人。
(3)服务覆盖:向独居、弱监护、监护人老龄化,且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和家属开放。
(4)家属服务
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成员提供压力缓解、精神慰藉服务,缓解患者家人因照顾精神障碍患者导致的心理失衡问题。
(5)患者服务:自理能力提升
推动社区康复服务阵地建设,依托阵地开展生活化的康复服务,如饮食制作、家务整理、形象管理、安全出行等,促进患者个人独立生活能力的提升。
①基地打造:打造训练基地,设置厨房、休息室、个案室、活动室等功能室,营造轻松、温馨、安全的氛围。
②饮食制作,开展常规饮食训练,如买菜购物、菜品搭配等服务,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烹饪能力。
③家务整理,开展家务整理训练,如整理床铺、清洁卫生、物品收纳等,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家务整理能力。
④形象管理,开展形象管理兴趣班,了解颜色搭配、衣着技巧等,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形象管理能力。
⑤安全出行:学习安全知识、交通规则、交通标识等,开展出行活动,提升精神障碍患者出行能力。
第三篇 商务及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地点: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三)服务团队:有一支能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项目团队须配置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全职社工。
(三)督查方式: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内容,采购方按照2019年下发《沙坪坝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进行检查督导。督查情况与项目实施目标不一致的,有权责令项目实施方整改,3次以上提醒整改不到位的,有权终止项目实施。
(四)验收方式:由民政局统一进行第三方评估验收,须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五)其他:项目实施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及借口向服务对象再次收取服务费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拨付。
第四篇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
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一、评审方法
评审工作由新桥街道采购工作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新桥街道采购工作组(以下简称采购工作组)负责,采购工作组根据采购人的资质、经济、商务、服务的响应情况评分,以所有评委得分总和的平均分作为项目的最终得分数,得分最高供应商中标。
评标当天,投标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评标的顺序。
二、评审内容
采购工作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经济评估。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工作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评审时由采购工作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程序),具体标准为。
1.资质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诚信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年检证明;
(2)资质证书。
(以上资质文件评审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3.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认定见附件一)
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并打印加盖公章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定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技术标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其它。
2.商务评定
(1)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2)付款方式。
(三)经济标
(1)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
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四、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20%) | 2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 |
2 | 实施方案 (60%) | 60 | 对项目实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对项目实施背景分析到位;执行方案条理清楚、目标明确、专业性强;具有创新性,满足采购方工作要求。 优60-40、良40-20、差20-1 此项最高60分。 | |
3 | 项目质量监督 (10%) | 10 | 服务机构为项目配备专业督导,督导须具备社会工作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专业督导不得为本单位员工。每配备一名得5分,最高得10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
4 | 业绩(10%) | 10 | 所实施项目获得区级媒体报道的,每条得5分,此项加分最高得10分。 |
三、无效响应
(一)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三)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响应的;
(四)响应文件出现多个响应方案或响应报价的;
(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项目要求有严重背离;
(六)响应产品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的;
(七)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未按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字和盖单位公章的;
(九)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十)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十一)响应文件的内容除签名外,未按文件规定采用电脑打印的。
五、项目终止条款
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项目终止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响应费用
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所有与本项目询价有关的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除签名外,其余所有内容必须由电脑打印,禁止手写。
(一)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组织编写和装订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评审时间起90天内。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采购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四)响应报价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中 “报价一览表”和“响应函”的格式填写报价。
(五)修正错误
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评审一览表总价与响应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评审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工作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3)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文档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评审
(一)采购工作组
采购工作组主要对各响应供应商的资质文件、技术、商务和经济标等进行评判。
(二)评审方法和依据
评审方法采取评分评标法进行评标,根据在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评审过程应由采购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工作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定审程序
1.采购工作组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在“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3.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单、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和电话。
4.成交供应商变更
(1)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以及异议或投诉经监督部门调查不属实的,采购工作组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办法确定中标人。采购工作组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工作组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六、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工作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工作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工作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工作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工作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响应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
(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工作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工作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或者成交供应商违约,对方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负担。
(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无果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由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质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工作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工作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响应、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六)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工作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诚信资格条件(企业诚信认定见附件一)
企业诚信情况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审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市外企业因未进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以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诚信报告的企业需出具相关诚信信息书面承诺函(见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经济标
(一)响应函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采购工作组: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采购文件的邀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对本次采购项目的 (项目名称)进行响应。
为此我们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我单位交纳保证金,金额为 元人民币。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我方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
2.我方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不按采购文件中竞标供应商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 ||||
响应项目名称 | 数量 | 响应报价(小写)单位(元) | 完成时间 | |
响应报价(大写): 元整 | ||||
备注:不得高于本次采购人给定的响应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本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报价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评审一览表;
2.报价一览表在评审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三、技术文件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其它。
四、商务文件
(1)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格式自拟)
(2)付款方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