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11J/2022-00009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名称: | 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
二、申请地点、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申请人户籍地属于沙坪坝街道的,办理地点在沙坪坝街道街道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从2022年2月21日正式开始。
三、申请数量
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一种优待证。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四、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网上申请(“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入户申请(只针对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的)
五、申请优待证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需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规格: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
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需写明双方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双方关系、亲笔签名等事项);
监护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在常住地申请的,需同时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以当地规定为准。
六、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退役军人建档立卡: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转业证、退伍证等退役军人证明材料;④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证明;
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证明书等;④与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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