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62T/2025-00046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双碑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名称: | 沙坪坝区双碑街道“精康融合行动”社区康复项目招标公告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双碑街道“精康融合行动”社区康复项目
(二)最高限价:150000.00(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评审方式:竞争性谈判最低价中标
二、项目片区
片区 |
牵头实施单位 |
辐射镇街 |
双碑片区 |
双碑街道 |
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井口街道、土主街道、双碑街道、石井坡街道、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 |
三、项目目标
一是为辖区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管理、社会融合、家庭建设、心理健康、能力发展等康复服务,构建以“康复者为中心,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医院为保障”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从生理、心理和社会层面关注精神障碍康复者和家庭的需求,协助其走出困境,提升生活品质,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的全面康复和回归社会。
二是形成双碑特色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精康融合”服务品牌和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式推动沙坪坝区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社区康复项目。
四、对项目实施机构的要求
(一)项目须配置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社工。
(二)服务需常态化开展,项目一旦承接,不得以任何借口撤场,中断服务。
(三)项目执行期内,专职社工调整不应超过两人,且专职社工学历及职称需与项目采购配置要求一致。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在项目末期评估时进行扣分处理。
(四)项目实施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及借口向服务对象再次收取服务费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民政部门注册备案,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合规注册经营;
(三)拥有丰富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运营经历和成功案例;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期间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双碑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5198180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街道自由村27号208办公室
双碑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