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733964528B/2025-00150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 | 生成日期: | 2025-12-19 | 发布日期: | 2025-12-19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七)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回龙坝镇人民政府3楼316室
联系人:葛老师,电话:023-65657930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填写《回龙坝镇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报考人员以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素质测试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及待遇
因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依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回龙坝镇党建人事岗负责解释。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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