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733964528B/2021-00039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 生成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回府发〔2021〕83号 主题词: 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群众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6-01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根据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村人居办〔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回龙坝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全镇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协调,村内无残垣断壁,无“蓝棚顶”,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垃圾及时清理,无家禽散养,无丢弃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无黑臭水沟、水塘,无露天粪坑,无直排污水,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破布乱披或彩条乱挂等。

二、基本原则

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科室)按照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同时,激发村民群众自觉行动、主动参与。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违法“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镇规建办;配合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村)

(二)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镇农服中心;配合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镇农服中心;配合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村)

(四)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挡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镇农服中心;配合部门:镇规建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村)

(五)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镇文服中心;配合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通讯公司;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强化示范引导,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设健康示范村、镇。深入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镇社事办;配合部门:镇党政办、党建办、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

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利用村民大会、宣传展板、标语、广播喇叭等方式广泛宣传“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氛围。重点在沿铁路两边、沿高速两线、沿江两岸、沿旅游景区周边、沿城郊环线及乡村振兴重点镇村、第三档村、城乡接合部等开展试点示范。

(二)渐次推进阶段

在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保障,广泛发动群众,推动专项行动由“五沿”地区向面上渐次推进,确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

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开展督导评估,巩固整治成效,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村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由镇农服中心统筹,镇规建办、镇社事办、镇文服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等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负责推进落实。镇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要压实村党组织书记责任,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先易后难、统筹部署、协同推进,组建工作推进专班,以行政村为单位,对“五清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建立台账,事项化、清单化、时序化推进各项任务,鼓励受益农民群众积极投劳筹资及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暗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推动解决。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强化工作调度。全镇建立每月一次调度、通报制度,将“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评估考核和两月一次三方机构督导内容并进行排位通报。各牵头部门(科室)于每季度末(2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统计表》)报送区各单项工作牵头部门(由区各牵头部门汇总报送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同时,将报送区各牵头部门的统计表抄送一份给镇农服中心刘学科处存档备查。

(五)严格考核奖惩。各村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行动”的宣传,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认真清理、扎实推进,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并报送相关清理数据报表、建立台账。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与督促;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开展“五清理一活动”情况的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要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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