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733964528B/2020-00164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回龙坝镇 生成日期: 2020-09-04 发布日期: 2020-09-07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回龙坝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回府发〔2021〕121号 主题词: 安全生产;安全风险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回龙坝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9-07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沙坪坝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安委〔20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回龙坝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落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沙坪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坚定防控较大以上事故核心目标,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开展“看、学、讲、谈”活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重庆市沙坪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履职;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由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盲区漏洞。镇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严格执法,推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调整优化,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行业领域及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六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夯实企业安全标准化基础。以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为方向,以推动构建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核心,以促进企业依照法律法规标准持续改进为途径,根据规模大小和风险等级,按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确定3年建设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激励机制,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改革,积极推行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安全标准化评审机制。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监督,建立安全标准化评审责任追究及诚信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标准化、资料化、形式化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把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责任作为责任体系建设的核心,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公示、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落实“总工程师”制度,探索建立安全总监制度,2021年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保障,督促企业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三级教育,根据风险管控要求,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为落实安全责任提供能力保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强化“新、变、危”因素风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治什么怎么治”,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五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是继续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四类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四是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

(四)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2020—2022年)》。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优化停车资源建设管理,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有效根治“停车难”问题,2022年分类分批完成整改。二是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电动车、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实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是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救治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配合落实全市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联合执法部门开展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公路、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

(七)快递安全整治

一是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邮政寄递责任体系。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投入和培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提升邮政寄递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四是配合部门建立快递应急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快递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市、区两级安全中心建设,加强安全支撑机构队伍建设。

(八)建设安全整治

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四是严厉打击工程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坚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五是狠抓重大风险防范,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六是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九)城市运行安全整治

一是积极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二是健全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三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组织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排查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四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围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等重点,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穿透式。五是打击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紧紧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照单执法,确保整治到位。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六是大力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大城众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市民参与城市运行安全的渠道,健全影响城市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七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城市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十)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专项整治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接合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齐配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力量,积极引进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或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二是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对纳入就地标准化改造清单的企业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建立并落实标准化达标政策支持管理办法;完善必要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城乡接合部公共保障配套设施,改善城乡接合部安全生产基本面。三是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四山”等禁建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类产业的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淘汰性关闭;强化城乡接合部搬迁、关闭企业的土地污染修复流转利用。四是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高温熔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坚决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是严格执行全市工贸安全标准化评审管理办法、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与执法检查清单,推动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二合一”改革;严格执法“三部曲”,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惩戒和失信制约。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一是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二是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三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四是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渣土及垃圾填埋处置、污水处理和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粉尘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身安全。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形成具体任务单,对单挂图作战。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三年行动方案,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治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2022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冯政任组长,副镇长刘强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刘文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突出执法撬动。通过严格的监管执法撬动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总基调,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严格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对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要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两式三不”规范,推行“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和“以罚代改”。

(三)强化履职到位。全面落实《重庆市沙坪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担当。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四)加强信息沟通。由镇应急办牵头抓总,统一行动步调,防止交叉安排、互报资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单位向应急办报每周、每月工作动态,每季度末月28日前报送工作小结、每年11月26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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