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普通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一览表(民办)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 批准单位 | 备注 |
一、学费 | 经重庆市物价局或区县(自治县)物价局按管理权限批准后执行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二、住宿费 | ||||
三、代收费 | 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 |||
四、服务性收费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0〕316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价〔2012〕20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
(一)课余时间上网费 | 学生课余时间上网费仅限于直接向课余时间自愿使用学校网络设施上网的学生收取,任何学校不得按人头平均统一向学生收取上网费。最高限额标准:每小时0.8元。 | |||
(二)伙食费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食堂伙食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48号)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学校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时,须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 |
五、招生报名考试费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毕业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价〔1998〕208号) |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
(一)高中毕业会考(含补考) | 每生每科9元 | |||
(二)物理、化学、生物及劳动技术实验操作考查 | 每生每科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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