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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37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区政府的决定。

2. 负责沙磁文化产业园的规划策划、招商引资、项目推动;统筹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督办牵头责任单位项目的推进情况。

3. 统筹协调沙磁文化产业园(不含磁器口古镇)的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旅游管理、市政管理等工作。

4. 负责磁器口古镇的保护、建设和管理,风貌监管, 文物及建筑保护、修缮维护等工作。

5. 负责磁器口古镇的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旅游管理、市场管理服务等工作。

6. 负责磁器口古镇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广告灯饰、市政设施(不含给排水管网)、园林绿化等工作。

7. 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在沙磁文化产业园的有关工作;统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8.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文旅产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办公室、建设保护办公室、市政管理办公室。

下设1个事业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954.00万元,支出总计1954.0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97.62万元、增长55.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9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954.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4.00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5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90万元,占18.73%;项目支出1,588.10万元,占81.2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7.62万元,增长55.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2万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90万元、城管队员专项资金125万元、景区市政绿化、清扫保洁、公厕管护经费132.6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7.62万元,增长55.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2万元,增长97.0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经费造成。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2.82万元,占25.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6.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科目编码错误,决算进行调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0.00万元,占3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59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4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万元,占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城乡社区支出304.25万元,占15.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城管队员专项资金、景区市政绿化、清扫保洁、公厕管护经费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20.00万元,占26.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科目编码错误,决算进行调整;住房保障支出14.47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66万元,较上年减少19.2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1.24万元,较上年减少4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会议支出等大幅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划拨后实有数量减少维护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4.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旅游发展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年初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1929人,无外事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3.21元,车均维护费5.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9.88万元,下降27.54%,主要原因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城管执法队专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沙磁文产园调规行洪论证和交通影响评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5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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