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4-00135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专项整治的通知 | ||||
文号: | 沙住建发〔2024〕60号 | 主题词: |
区内各在建项目、各有关单位:
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渝建管〔2024〕25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区房屋市政工程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针对我区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够、自有工人率不足、人证不符、部分工人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依据《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和《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作业人员技能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自有工人施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管〔2024〕4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在建区管项目开展管理人员配备、自有工人施工情况、作业人员技能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专项整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企业自有工人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有力打击挂靠、假证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和施工人员作业技能培训,进一步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实地抽查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和监理项目部人员备案情况,检查配备人员是否达到标准DBJ50/T-157-2022的要求,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人证相符,是否到岗履职等情况。
(二)技能工人配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实地检查技能等级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人证相符、技能等级证书持有比例是否达到要求,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填写施工单位人员技能证书信息排查表(附件1)。
(三)危大工程自有工人施工情况
根据《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渝建〔2023〕22号),实地检查涉及危大工程项目自有工人情况,检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保险、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人证相符,填写施工单位自有工人施工情况排查表(附件2)。
(四)自有工人试点项目自有工人施工情况
根据《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渝建〔2022〕21号)检查试点项目自有工人情况,检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购买保险、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人证相符,填写施工单位自有工人施工情况排查表(附件2)。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部全面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前)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牵头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立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迅速整改销号。
(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阶段(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前)
建筑业管理科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抽查。建设执法大队对项目技能工人配备、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及危大工程和试点项目自有工人施工情况全覆盖检查,对需要整改的项目信息共享给建设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技能等级证书未达到要求比例问题项目的整改和做好培训机构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确保所有项目在5月20日前整改到位。
附件1和附件2检查表留档备查,检查工作小结于5月20日前报送建筑业管理科汇总(联系人:龙敏,联系电话:86565870)。
四、工作要求
一是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持证上岗有关要求。二是将作业人员技能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及自有工人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动态核查督促整治。三是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对接与信息链接抓取、信息核查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四是对拒不整改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实现行业管理和震慑效果,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施工单位人员技能证书信息排查表
2.施工单位自有工人施工情况排查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龙敏,联系电话:8656587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施工单位人员技能证书信息排查表
项目名称 |
项目作业人员总人数 |
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人数) |
施工现场技能工人持证比例(%) |
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
人证是否相符 |
有无买卖、伪造证书等造假行为 |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初级工 |
中级工 |
高级工及以上 |
特种作业人员 |
其他人员 |
初级工 |
中级工 |
高级工及以上 | |||||||
备注:1.项目作业人员指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工人,不包括项目部保安等后勤人员;2.项目作业人员总人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及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人员,如一人持多证,以其实际从事工种为准,只统计一次;3.持证比例=对应工种人数/项目作业人员总人数。
附件2
施工单位自有工人施工情况排查表
(试点项目或危大工程)
项目名称 |
项目作业人员总人数 |
其中:自有工人人数 |
自有工人占施工总人数比例(%) |
自有工人持证情况 |
危大工程(是否)全部由自有工人施工 |
危大工程作业人员 持证情况 |
项目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备注:试点项目填写整个项目数据,危大工程填写危大部位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