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559037736B/2023-00047 信息分类名称: 人事工作;保障性住房/人事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生成日期: 2023-03-27 发布日期: 2023-04-11
名称: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 沙委人才〔2023〕1号 主题词: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7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人才居住环境,鼓励人才来沙坪坝区创业发展,规范人才公寓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指为在沙坪坝区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租赁住房。

第三条 人才公寓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政府统筹、平台运作”的原则,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由区住房城乡建委、房屋运营单位共同实施,由房屋运营单位负责管理和日常运营。


第二章 支持对象及准入条件

第四条 支持对象

1.《“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分类目录》类人才(附件1);

2.《沙坪坝区“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人才分类目录》类人才(附件2);

3.申请当年QS排名前100位的大学及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相关人才。

第五条 其他准入条件

1.申请人应与沙坪坝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或其所投资或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沙坪坝区。

2.申请人家庭在沙坪坝区内无住房。


第三章 租期与费用

第六条 租住周期

人才公寓租住周期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且不超过3年。同一承租人租住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满后不再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在有空置房源的前提下,须在期满前1个月向房屋运营单位提出申请。

第七条 租金标准

人才公寓租金价格由房屋运营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公寓户型配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由房屋运营单位面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适时调整。

第八条 补贴方式

1.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租金补贴(附件3)。

2.同一申请人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单边享受人才公寓补贴或“沙磁”系列人才政策给予的其他安家补助及租房补助。已领取过安家补助的人才需自费租住;已享受公寓租金补贴的人才在申请安家补助时须扣除租金补贴部分。

3.人才公寓租金由承租人按季度全额缴纳至房屋运营单位。人才最短可每季度申请一次租金补贴,经核实无误后进行发放。租赁期间因新取得成就身份发生变化的,自身份变化之日起按新补贴标准当月计发。


第四章 申请与退租

第九条 人才公寓仅供申请人本人居住。申请人本人和配偶同时满足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原则上只享受一套。

第十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沙坪坝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沙坪坝区无房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申请人为创业人才的,提供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纳税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入住流程

1.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持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材料向房屋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收到申请后,房屋运营单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房屋运营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完成后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

3.入住。获得入住资格的人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二条 补贴兑现流程

1.申请。承租人(所在单位)填报《沙坪坝区人才公寓补贴申请表》(附件5)至房屋运营单位。

2.审核。收到申请后,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房屋运营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审核通过的,公示期为5天;审核不通过的,向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3.兑现。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的当季度末,按规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补贴部分予以兑现。

第十三条 退租流程

1.申请。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到人才公寓前台办理退租;

2.查验。房屋运营单位及时对房屋情况和相关费用进行查验;

3.退租。经查验无误,结清费用后,承租人办理退租。

第十四条 人才公寓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变更工作单位,但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凭新用人单位核实后出具的书面证明,可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租赁时间连续计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申请人或工作人员,均可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举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分类目录

2.沙坪坝区“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人才分类目录

3.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住时间及租金补贴标准

4.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5.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

6.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住流程图

7.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流程图


附件1

“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分类目录

一、I类卡服务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四)重庆英才·优秀科学家入选者;

(五)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II类卡服务人才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

(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青年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等项目的入选者;

(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

(四)“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青年长江学者;

(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六)“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八)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九)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十一)重庆市原“两江学者”获得者;

(十二)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A类人才;

(十三)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III类卡服务人才

(一)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创新创业示范团队负责人)、技术技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

(二)重庆市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

(三)重庆市原“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入选者;

(四)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BC类人才;

(五)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

(六)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单位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七)国(境)外经济金融、科教文卫知名专家;

(八)国家、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九)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附件2

沙坪坝区“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人才分类目录

一、Ⅰ类卡服务人才

(一)在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待遇且未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范围的人才;

(二)“沙磁”系列人才政策入选人才(“沙磁菁英”、“沙磁工匠”、“沙磁名家、名师(名教练)、名医”、“教育人才引进”、“卫生人才引进”等);

(三)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

二、Ⅱ类卡服务人才

(一)在区域博士后站点工作并在沙坪坝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

(二)出站后与区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沙坪坝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后;

(三)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附件3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住时间及租金补贴标准

档次

人才类别

租住时间

租金补贴

1.“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Ⅰ、Ⅱ类人才;

2.“沙磁菁英”100分以上人才;

3.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A类高层次人才;

4.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个月

≤3年

全额补贴

1.“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Ⅲ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相关荣誉且未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A卡范围的人才;

3.“沙磁菁英”100分以下人才;

4.“沙磁名家·名师(名教练)·名医”“沙磁工匠”入选人才;

5.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B、C类高层次人才;

6.区委直接联系服务专家;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个月

≤3年

按照房屋租金的50%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0元/月

1.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D类高层次人才;

2.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个月

≤3年

按照房屋租金的25%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

500元/月

1.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E类高层次人才;

2.“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Ⅱ类人才;

3.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个月

≤2年

1200元/年

1.申请当年QS排名前100位的海外大学及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个月

≤1年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相关特殊人才、急需人才和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附件4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申请表

申请人才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护照号)


申请人才

类别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五档  六档

是否已婚

是(已婚则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公寓

类   型

两室一厅    一室一厅    单间配套    

申请居住

时   间

年    月至      年    月,共     年/月

提供资料

清   单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沙坪坝区无房证明

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信息

属实承诺

本人承诺此申报信息及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报、谎报、瞒报及其他违规情况,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运营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才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才类别

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

五档   六档

公寓类型

两室一厅

一室一厅

单间配套

申请补贴周期

年   月—      年   月,共   月。

租金补贴标准

元/月

本次申请补贴

银行卡号


银行卡开户行


工作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运营单位

申请人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

租金    元/月,已缴纳   月。

(盖章)

年     月    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享受过公租房、福利房等住房政策)

是

否



(盖章)

年     月    日

区委组织部

(负责审核申请人人才类别、是否享受过“沙磁”系列人才政策安居支持)

申请人属于          人才,有/未享受过“沙磁”系列人才政策安居支持,根据其申请房源情况,不可/可享受     元/月的租金补贴。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住流程图

附件7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租金补贴申请流程图

附件下载:

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x

一图读懂:

【一图看懂】沙坪坝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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