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6567301/2022-01084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生成日期: 2022-09-27 发布日期: 2022-09-2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沙住建发〔2022〕181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区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物业小区安全和疫情管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稳定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我委印发的《沙坪坝区物业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镇街提出的涉及安全相关的问题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短时间无能力完成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通知相关业主,并按照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专业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一是要督促员工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按时开展核酸检测;二是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卡口处”防控工作,参照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一体化部署、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保障”三个一体原则,在属地街道(镇)政府、社区的统一部署下,有针对性的落实分级分类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物业小区疫情“防控网”。

三、强化监督管理

我委在抽查中将对上述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对于经复查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通报,并对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对镇街检查中反映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被镇街进行通报的企业,我委也将按上述规定,对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同时,对工作落实优秀受到镇街表彰的企业,给予信用激励。区物业协会配合我委和镇街做好行业宣传和自律工作。

在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重视安全管理和疫情管控工作,强化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654624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沙住建发〔2022〕181号 关于加强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物业小区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doc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网站标识码:5001060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12345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