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1-01820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名称: | 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一期)房屋征收公告 | ||||
文号: | 沙府发【2020】16号 | 主题词: |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4月20日决定对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一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沙坪坝区梨树湾29号附3号(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梨树湾火车站(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梨树湾村梨树湾社火车站山上(重庆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范围以政府参照规划范围线确定的征收范围为准。
三、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
四、征收签约期限: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6月5日。
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一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由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委托沙坪坝区房屋征收中心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现场办公地址:梨树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2. 现场办公电话: 13527300770
3. 现场办公时间:9:00—18:00(注:在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周末及节假日不休息)
附件:1、《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2、《大学城复线隧道工程(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充实施办法》
公告发布机关电话:02365462486
公告发布机关地址: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