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320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8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沙气防办〔2024〕2号 | 主题词: |
各镇街、管委会,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近期,受副热带高压影响,我区虽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但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突发多发,极端性、破坏性较大。为进一步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市气象防指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区气象局要做好强对流天气短临监测预警,重点研判小尺度极端天气风险,明确高风险区域,尽早发布预警。相关区域和敏感行业(领域)、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落实“一行业一措施、一镇街一方案”风险防范工作要求,尽最大努力防灾减损。
二、加强现场隐患排查。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针对雷雨大风天气致灾特点,重点对铁皮厂房、临时搭建物、工程塔吊、户外高层建筑广告牌、高空作业装置、高空项目、游乐设施、工地工棚、地下空间等重点点位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排除隐患。
三、加强预案演练和应急准备。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对流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救援队伍备勤、装备物资储备和队伍指挥调度部署工作,扎实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调得出、用得上、救得了”。
四、加强避险熔断措施。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直达基层一线的临灾预警叫应,确保有预警、有应答、有行动、有核实,形成工作闭环。一旦收到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或遭遇突发极端天气,务必果断采取“停工、停运、停航、停游、停业”等熔断措施,停止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等高空设备运行,关停景区高空项目,实施游客限流或封闭管控,做到不安全、不开放,不安全、不运行,务必确保安全。
五、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灾情和防范应对工作情况,确保值班人员在岗位、在状态、会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重庆市沙坪坝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