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2-00635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 | ||||
| 文号: | 沙安委〔2022〕20号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百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4月26日和7月20日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沙委办〔2022〕14号)、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沙安委〔2022〕16号)、区安委会区减灾委《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沙安委〔2022〕17号)要求,在前期自查自改、帮查帮改的基础上,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区66项重点任务、108个操作要点,以党政领导履职、部门监管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标准,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措施,开展“百日大整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整治内容
聚焦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实施“三查三治”(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一)查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推进部门、镇街(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党组)和政府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二)查部门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检查诊断、严格执法、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进一步强化,事故灾害防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查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灾害。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自查。在8月中旬前,部门、镇街(管委会)及相关企业对照“三查三治”任务清单完成自查,检查4月底以来各方面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治情况,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集中再整治。
(二)分级检查。在9月中旬前,区安委会、区减灾委组织检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镇街(管委会)“三查三治”任务落实情况。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镇街(管委会)按职责核查企事业单位“三查三治”任务落实情况。对排查和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分级分类采取硬措施限时整改或解决。
(三)重点核查。在10月上旬前,区安委会、减灾委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事业单位“三查三治”效果进行重点抽查核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个问题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得到有效整治或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各部门和镇街(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力亲为、专题研究,营造浓厚氛围,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任务落实;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区安委会、减灾委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履职考核,每周通报履职情况。做好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统一调度和应急准备,紧急状态下坚决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强化整治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滚动排查整治力度,着眼根本性问题、根本性隐患,采取根本性措施集中整治;对短期不具备条件不能采取根本性措施的,列出整治计划和进度,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堵住安全漏洞。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服务,提供智力支持。
(三)强化问责问效。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末位发言、追责问责等6种形态,跟踪督促整改。对“百日大整治”期间发生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事故顶格处理,严肃追责。对责任不落实、执法“宽松软”、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长期悬而不治,涉嫌失职渎职的,移送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
附件:百日大整治“三查三治”核查核改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百日大整治“三查三治”核查核改重点任务清单
按照“百日大整治”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区结合实际分解形成的66项重点任务、108个操作要点制定重点任务清单。
一、查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推进各级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1.党委主要负责人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66项重点任务、108个操作要点,按照“三个一”(开展一次调研、进行一次专题部署、化解一批突出问题)要求履职。
2. 政府和部门领导履职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66项重点任务、108个操作要点落实。
3. 组织厘清监管责任,消除职责盲区。厘清老旧楼栋电梯加装、住宅和厂房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改造、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厂房“新、改、扩”建设、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管网改造、农村自建房等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酒店、私人影院、充电桩等新兴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及住建、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新兴行业的消防监管责任;明确餐饮行业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执法部门。
4. 对照《重庆市沙坪坝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沙委发〔2018〕35号)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沙安委〔2022〕18号)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完成年度重点任务。
5. 领导干部按照“日周月”要求落实日过问、周调度、月检查。
6. 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行政负责人、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三个责任人”职责,“百日大整治”期间,做到挂牌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
7. 安委会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安委办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查检查、考核奖惩职责。
8. 安排部署并组织推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自查、帮查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治。
9. 研究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化、工贸、文旅、消防、燃气、油气等行业领域突出重点问题。
10.建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风险研判机制,每月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分析事故灾害特性和规律,落实管控措施。
二、查部门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进一步强化,事故灾害防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1. 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和交叉排查问题整治。
2. 各行业部门建立“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清单,消除行业领域内的监管盲区,明晰职责范围内的“两重大一突出”;对监管职责明确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管。督促30人以下小微企业制作“风险明白卡”并抓好落实。
3. 各行业部门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日周月”监管执法。
4. 各行业领域在百日大整治期间做到执法“清零”,执法“三个强度”明显提升;落实日常监管执法计划、检查方案以及执法“三部曲”要求。
5.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严格执法检查。
6. 指导企业分类制定“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区重点行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两单两卡”落实一线责任制工作。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开展执法检查。
7. 开展行业领域重点整治。
道路交通:针对“三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检查,围绕重点路段、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治理;根据重点时段、路段以及交通流量、违法行为、事故等数据研判分析,对重点车辆开展精准打击,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建设施工:紧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两防”、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汛期作业等,对小型建设施工活动(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外立面改造、土地整治、土地复垦等)、区级重点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住宅和厂房装饰装修、工业园区厂房“新、改、扩”建设等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危化: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等强化专项整治。
工贸:强化“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高温熔炉、涉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消防:深入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开展养老院、医院、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库房、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严查违规住人、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等重大火灾隐患。
燃气: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全覆盖排查整治;对LNG加气站压力容器、高压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餐饮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加装。
地质灾害:划分地灾高风险区域并落实监测人员,落实四重网格员制度,建立受地灾威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道路航道“一人一制一方案”(巡查人员、日常巡查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制度、紧急避险方案)机制。
8. 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各部门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三种情形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9. 高危行业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处罚和奖励。
10.各行业依法严格“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监管和验收,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 执法检查中对企业关联方和相关方的管理监督检查。
12.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
13. 排查整治违法分包转包现象。
14. 排查整治出借资质、挂靠资质行为。
15.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事故(灾害)做到有案必查和调查公开。
16. 对事故(灾害)做到“一案双查”。
17. 对事故(灾害)做到“三责同追”,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
18. 事故(灾害)调查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调查、灾害评估结束后一年内依法开展“四不放过”评估。
19. 分析行业领域内的典型事故(灾害),总结事故(灾害)规律,举一反三开展整治。
20. 检查紧急情况下的重点管控措施和响应落实情况。
三、查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灾害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三个责任人”上牌人员严格履职。
4. 企业建立风险辨识机制,做好日常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理“一图一表一库”(风险分布图、风险信息表、风险数据库)。
5. 企业要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6. 企业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整治。
7. 企业严格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
8. 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企业对项目关联单位或相关方进行安全管理的排查整治。
10.企业排查整治内部及子公司违法分包转包及资质管理问题。
11.对本地区本行业典型事故(灾害),企业开展警示学习,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