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895344/2022-00658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2-07-29 发布日期: 2022-07-29
名称: 【政策解读】关于修订《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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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修订《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29

《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并已于2022729日印发实施,现对其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我区2017年修订颁布的《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沙府办发〔2017〕213号,以下简称预案)已难以满足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预案》涉及的很多部门和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职责发生了变化,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解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为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编修预案的重要依据,出台后将有力指导其编修本单位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区级、镇街预案体系。

二、主要内容

新修编的《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8部分,在整体框架上与《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区级层面、镇街及管委会层面和现场层面三个方面。其中: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一般、较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由区减灾委或所在镇街成立现场指挥部,组建综合协调、灾情评估、抢险救援、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和生活救助等专项工作组,统筹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我区有关镇街、部门在市减灾委(市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第三部分,灾害救助准备。包括监测预警和救助准备两部分,区减灾办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区域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组织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将《预案》中原设定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进一步融入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模式。

第四部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两部分,明确全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要求全区宣传、网信、文化旅游等部门(科室)应配合本级防灾减灾救灾机构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部分,区级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等四方面内容。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形势和救灾工作任务,调整优化《预案》中区级分级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降低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指标设置。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调整和更新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区级统筹指导支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的操作性。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以及倒房重建救助。一是过渡期生活救助。指在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存在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三无人员情况,由区减灾办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镇街、管委会评估救助需求,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安排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冬春生活救助。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由受灾镇街、管委会组织评估救助需求,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安排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三是倒房重建救助。指在灾情稳定后,由镇街、管委会组织摸底排查,建立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需重建台账,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制定资金补助方案,安排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以及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内容,明确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应急局等部门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区级行业部门、镇街、村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术语解释、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5部分。

三、新旧预案差异对比

2017版《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比,这次预案修订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变化,对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工作体系、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更新、细化,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作为首要工作原则;明确在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我区有关镇街、部门在市减灾委(市应急总指挥部)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基本保留了应急响应条件;降低了各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指标设置;细化了应急响应工作措施;保留了原预案中灾情信息报告、灾情信息发布等部分内容。结构整体简洁明了,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预案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是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本文查阅途径

本《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由沙坪坝区政府于2022729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

政策原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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