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4-00051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3.按照区委和市计生协的要求,指导镇(街道)计生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会员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和服务活动。
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5.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6.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7.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8.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9.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拓展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为计生协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10.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宣传,在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发展等领域积极发挥作用。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3万元,住房保障4.0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8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0.8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万元,比2023年减少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协会退休1人,人员费用减少;项目支出4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用于计生特殊家庭“暖心家园”星缘联谊会和各小组活动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5万元,比上年减少2.69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万元,相关绩效在主管部门公开。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车辆购置安排。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游雅曦,电话:023-6531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