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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6301/2022-00004 信息分类名称: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文化旅游委 生成日期: 2022-01-26 发布日期: 2022-01-2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沙文旅文〔2022〕1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区政府: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计划,我委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2021年沙坪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项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精准查找问题,积极谋划思路,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委党组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学习内容,将学习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常态化。二是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关键,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动全委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和执行,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加干部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明确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旅系统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坚持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重点抓、落实专人全力抓的分级责任机制,为我委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与行政工作部署相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细化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法治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依规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结合我委《文化旅游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四是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全年学习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全委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网上普法考试,通过率为100%,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我委认真开展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未发现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公平性竞争制度。对涉及公平性竞争相关工作进行自查,完善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三是我委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以现场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四是规范审批流程。我委4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都进行简化和压缩并在网审平台上公布,群众可通过网审平台直接办理。2021年共办结行政审批件56件,涉及旅游、游艺、娱乐、演出和网吧等多个行业,未发生一起审批相关行政复议、被投诉和被起诉事件,企业和群众满意度100%。五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所有事项一次性告知,对于要求现场指导的审批事项,及时予以现场指导,并给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减少投资人的盲目投资而造成损失。六是压实法治责任。认真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和决定,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2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1件。办理政协提案15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7件。办复率、整体满意率、落实率均为100 %。

2.提升文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一是积极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项目。2021年,通过公平竞争,遴选优秀的队参与本年度的政府购买演出服务,为22个镇街送去高质量文艺演出38场,惠及基层群众2.8万余人。组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增强公众参与。我委在官方网站设置了公众互动版块,包括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群众可以通过委机关和文化馆的微信公众号直接向区文旅委建言献策。并于年底对各镇街免费开放工作进行实地查看,要求各镇街文服中心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各镇街均制定了需求反馈机制,包括设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定期召开公众座谈会,对群众的意见和投诉进行了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实现了公共文化供需对接。

(四)强化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做好文化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于2003年,于2017年将旅游市场执法职责整合划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并于2019年3月更名为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现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9人,目前在编18人,内设4个科室。我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网络课程培训及执法证考试,开展领导干部讲业务、专题讲座和培训等活动,对执法人员开展以案施训、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

2.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区文化旅游委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柔性执法。在日常巡查检查、查办案件及执行过程中,均与行政相对人做好法制宣传,及时收集并汇报诉求,集体商议沟通和疏导方法,及时化解行政相对人的过激情绪,有效达到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通过说服教育、平等对话、理性执法、服务执法,使相对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区文化旅游委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等工作,规范录入执法监管数据和信息,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情况网上查询,行政执法信息共享。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依托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等工作,规范录入执法监管数据和信息,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情况网上查询。二是按照市、区两级要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制作了行政执法公示栏,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为原则,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流程、监督方式等情况对外进行公布并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2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四是根据《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时向市总队、区政府、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5.切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是根据区文化旅游委《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渝快办网上办事大厅、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信用沙坪坝平台公开;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我委按照《文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文市发〔2012〕38号)、《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依法执行行政执法办案程序的规定,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确保了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有效。三是严格按照《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音像记录工作,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目前我委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已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等各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环节都可回溯,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约束。由专人对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等环节音像资料、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案件文书、检查记录等纸质资料进行集中分类储存,确保所有执法活动都有据可查、所有执法环节都可回溯。

6.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文化旅游市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对吊销经营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因重大违法行为给予1万元以上罚款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我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合法性、适当性、办案程序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并商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处罚决定。今年以来我委共办理25件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69.470393万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7.畅通举报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我委《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对群众投诉、上级督办、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我委畅通电话、来访、书面等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区文化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2021年处理旅游咨询投诉130余件,处置办结率100%,近两年来无一起旅游购物投诉,全区未发生重大投诉和较大负面舆情。

(五)依法健全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疫情发生以来,委机关及时传达中央、市、区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深入细致研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做到精准研判、及早谋划。一是制定《区文化旅游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区文化旅游委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形成狠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以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二是加强行业监管,落实防控责任。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的300余个文化旅游场所防控情况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开放场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不断压实各景区、涉旅企业、歌舞娱乐场所的防控责任。三是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倡导,对文旅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A级景区、星级酒店、文旅企业、网吧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人员接种工作建立台账,并进行跟踪监督,实行每日一统、每日一报。四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采取微博微信、LED屏幕、宣传橱窗、张挂宣传标语横幅、开辟防疫知识专栏、公益广告播放等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防护知识的宣传。全年通过双官微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专业知识信息共计28条,总阅读量约1.4万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缺乏法律人才。我委无在编法律专业相关的工作人员,从业人员法律专业程度还需提升,依法执法保障能力急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文化综合执法除负责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之外,还承担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企业生产安全责任。文化旅游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按照2019年文化综合执法“三定”方案,支队在编人数18人,受实际执法人员数量的限制,突击式、点对点式的检查很难形成较大的监管态势,且检查的周期长,无法对市场实施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随着广大群众以及文化和旅游企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文化和旅游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旅游旺季,监管压力剧增,监管力量不足问题较为凸显。

(二)网络监管执法困难。区内现有旅行社25家,旅游服务门市200多家,随着出游方式的改变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实体旅行社(门店)业务量锐减,目前50%旅行社(门店)选择关闭门店,通过建立低成本的QQ群、微信群,在群内拼团游招徕客人。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监管和取证有不小的难度。

(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待提升。文化和旅游资源和产业要素分散于各个部门,涉及民宗、城管、规划、商务等多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单一机构执法难度大,需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执法工作。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全委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努力增强执法管理水平,增强执法责任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积极参加市、区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继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在巩固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执法与指导、监督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评议考核,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区内主流媒体平台,定期公布违法经营主体黑名单,并通报有关部门,大力宣传失信惩戒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资格证考试等工作。

(三)持续做好立法和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做好《宪法》及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我委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化旅游资源场地优势,开展具有文旅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特此报告。

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联系人:王海波,联系方式:139963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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