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83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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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局成立于201412月,为沙坪坝区政府组成部门,挂投资促进办公室、粮食局牌子,属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商务局下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事业单位2个:沙坪坝区军队粮食供应站、沙坪坝区商贸服务业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沙坪坝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和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指导商业业态调整,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指导商贸流通领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联系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3)负责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外经贸形势和进出口状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

4)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生效、变更、终止;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分析。

5)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境内外产业投资贸易信息和产业投资状况,编制产业投资咨询报告,开展产业投资贸易促进活动,联系服务重点项目投资商。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核准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

6)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洽谈会活动。汇集、包装、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洽谈会的信息发布,组织各种招商引资活动。

7)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8)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社区商业等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商贸经济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对商贸服务业进行协调、服务。

10)监督管理旧货流通、典当、再生资源回收等商贸流通业;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负责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资格许可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资格许可的审批工作。

11)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军粮供应管理。

12)负责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措施。

13)组织企业申报政策扶持资金并监督管理。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财务、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综合协调、议提案的办理、有关文稿的起草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国有资产。

2)涉外管理服务科

拟订利用外资和进出口贸易年度目标计划,跟踪监测外资外贸动态,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生效、变更、终止;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组织企业申报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并监管;负责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审批。

3)项目策划科

制定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与推介;组织管理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洽谈会活动; 起草招商引资政策;汇集、包装、推介招商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网站建设与管理,招商基础信息的发布;负责招商指南制定、招商宣传策划。

4)投资促进科

建立投资者信息库;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境内外产业投资贸易信息和产业投资状况,编制产业投资咨询报告,开展产业投资贸易促进活动,联系服务重点项目投资商;培训、联系和协调相关产业项目专员、招商引资统计员;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统计与政策兑现。

5)企业指导科

指导集体商业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商贸流通文化建设。

6)市场科

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商贸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商贸流通的科技创新、应用和推广工作;指导、培育各类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指导商业业态调整,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中型商场、市场;负责城乡商贸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粮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的规划、招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拟定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扶持政策。

7)流通科

规划培育社区商业服务体系;负责餐饮、住宿业、美容美发、洗染、家政服务等行业管理;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

8)特种商品营销管理科

对旧货流通、典当、散装水泥、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酒类、药品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管;负责拍卖企业分公司设立资格许可,负责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资格许可,负责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负责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负责再生资源备案登记。

9)粮油管理科

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掌握粮油市场动态,指导安排灾区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粮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审批工作;组织有关粮食储运、加工等方面先进技术的推广。      

10)执法监督科

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和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协调等工作;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负责商贸行业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监督管理、备案登记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8,722.54万元,支出总计58,722.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1,732.44万元、增长245.63%,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经费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8,13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37.8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8,24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31万元,占2.40%;项目支出56,849.48万元,占97.6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5.76万元,较上年减少108.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决算安排更精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1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00.41万元,增长258.05%。主要原因是收到项目经费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003.50万元,增长1,754.84%。主要原因是收到项目经费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24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41.33万元,增长255.05%。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经费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12.39万元,增长1,758.31%。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中包含兑现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87万元,占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经费和企业三类人员补助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7.16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社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金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1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贴等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51,431.00万元,占88.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431.0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项目经费万达文旅城项目沙坪坝区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扶持资金51431.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48.28万元,占5.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8.2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贸发展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0.07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粮油储备物资支出938.39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52万元,主要原因是沙坪坝区军队粮食供应站2017年军粮仓库建设项目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09万元,较上年增加7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9.21万元,较上年减少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计53.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万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保持稳步下降,实际支出数较上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工作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0.49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德国、丹麦招商商务推介、参加美加智能制造招商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赴其他国家费用无法准确估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赴其他国家招商引资商务活动较2016年增多。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7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32.8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接待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公务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接待工作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32批次,2,4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6.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9.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44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因素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62万元。主要用于渝洽会展台设计及制作、专项审计、采购办公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领导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布置了相关工作,开展了相关的一些培训。2017年我局无涉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专项资金。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熙街智汇国际4号楼17-18层;邮编:401331;电话:023-6536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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