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331596822B/2025-00036 | 信息分类名称: |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商务委 | 生成日期: | 2025-12-05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区级消费新场景品牌项目申报的通知 | ||||
| 文号: | 主题词: | ||||
根据《重庆市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渝府办发〔2022〕1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下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第二批试点区县奖励资金(第二笔)的通知》(渝商务〔2025〕7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沙坪坝区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城市培育建设,聚集消费人气,打造精致化、特色化、场景化消费新场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打造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消费场景、餐饮消费集聚区”等示范建设。现面向全区开展消费新场景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围绕支持商圈、消费新场景、商业街区等消费载体提质建设,以及商业环境提档升级。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建设餐饮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集聚区、精品品牌店、商业文创名街、特色艺术街区等主题式消费场景,开展商圈智能化改造、优化业态布局等。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纳入消费新场景品牌的商业载体及门店,按照评审标准及程序,按评分由高到低,给予5至20万元奖补。其中,对于载体类新场景按评分择优给予10万元奖补,对于门店类新场景按评分择优给予20万元奖补。
三、申报主体
由符合条件的消费新场景项目运营主体或管理单位提请属地镇街(管委会)初审,经初审合格后,会同属地镇街(管委会)推荐文件及材料向区商务委申报;或由属地镇街(管委会)直接申报。区商务委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后,择优确定获评名单,给予资金奖励。
四、申报条件
(一)主体明确,区域隶属性强。项目在重庆市沙坪坝行政区域内。
(二)特色鲜明,示范引领性强。项目原则上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建设投入,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建成或投入运营。项目建成后,需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市场效应,消费场景特色鲜明、特点突出,消费集聚辐射带动能力明显提升,具有较好的营商环境、综合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坚持品质化、多元化原则,适应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做优项目品牌,重点培育打造时尚潮流、特色鲜明、业态融合的巴渝特色消费新场景,展示重庆消费载体形象,体现重庆消费独特魅力。推进特色商业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升级和综合整治,深挖“后街支巷”人文历史、民族民俗资源,延续街区、古镇建筑风格和文化脉络,塑造山城“后街支巷”“人文古镇”“巴渝美食”等特色消费场景,在风貌独特、底蕴深厚、产业集聚、商文旅体健融合发展的特色商贸名街名镇中感受城市“烟火气”,品味山城重庆独特魅力。
(三)营运规范,项目成长性强。申报项目商业基础条件好,消费环境氛围浓厚,管理规范有序,近3年内无重大环保、税务、安全责任事故。
五、注意事项
(一)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不得用于禁止性补贴;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装修等开支;不得用于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二)同一项目仅能由唯一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同一街区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附件3)。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缺不漏、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属地地街道(管委会)审核推荐书面文件及推荐材料(附件4),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四)对照消费新场景评价指标体系(附件5,附件6)提供各类证明材料。
七、申报时间
各属地镇街(管委会)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政策请咨询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联系人:梁玉骑,联系电话:65368157。
附件: 1.申报材料排版参考
2.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
4.属地街道(管委会)书面文件及推荐材料
5.消费新场景评价指标(载体类)
6.消费新场景评价指标(门店类)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