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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第五次会议第0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6-04-14

周雷、袁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沙坪坝区大气臭氧污染系统防治的提案》(第03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沙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悉心指导下,区生态环境局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核心任务,坚持日常筑牢减排基础与重点时段强化管控相结合,凝聚各级各部门“治气”合力,积极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细颗粒物的源头减排,统筹开展臭氧污染防治,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付出不懈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健全防治工作体系

以党建统领“885”工作机制为引领,不断完善大气污染系统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治气攻坚领导责任体系。在沙坪坝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工作专班中,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专项组和“治气”专项组,统筹落实全区“治气”攻坚各项举措。区政府成立重点区域“治气”攻坚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直接调度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制定实施治气攻坚工作方案。每年根据季节性首要污染物变化特点,分别制定夏秋季、秋冬季“治气”攻坚实施方案,夏秋季时段重点针对臭氧污染开展防治。三是强化治气攻坚工作督导。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为依托,区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细化并压实部门和镇街责任,激发协同管控的内生动力。对防治工作不力、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部门和镇街,依规开展约见、约谈和督查提醒,确保各项评价考核客观公正。

(二)统筹推进系统治理

鉴于臭氧污染生成机理复杂、去除机制多样,区生态环境局聚焦臭氧生成前体物(VOCs 和 NOx),持续开展系统治理。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全区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工作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共有 175 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十四五”期间,沙坪坝区推动 25 家涉 VOCs 和 NOx 排放的工业企业累计投入 3800 万元,实施废气排放深度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连续两年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企业涉气问题 63 个。二是加强移动污染源管控。自“十四五”以来,累计对超 5 万辆柴油货车、7500 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检测,处置超标排放车辆约 50 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实施编码登记,累计登记 2197 台。从 2025 年起,推进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当年淘汰老旧机动车 423 辆、非道路移动机械 19 台,此项工作将持续至 2027 年。同时,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不定期开展抽查抽测,防止数据造假。三是强化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全区 36 家涉喷涂汽车维修企业确保治理设施与生产工序同步启停、稳定运行,重点监管活性炭更换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协同机关事务局、各镇街加强公共机构食堂、餐饮企业餐饮油烟管理,督促定期开展净化设施清洁维护,并建立清洗台账。

(三)强化污染预警应对

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 VOCs 和 NOx 削峰减排,是降低臭氧浓度、争取优良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一是开展污染预警监测分析。区蓝天办坚持每日开展空气质量预测分析,并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区气象局建立全天候会商机制。根据会商结果,科学安排工作。针对不同的首要污染物和污染强度预测分析结果,在不同领域、区域和时段实施差异化应对调度,既确保治理成效,又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启动一般污染预警应对 69 次,抢回临界优良天数超 60 天。二是注重区级协同控制。在污染预警应对期间,全区建立了信息发布、任务清单、调度安排、应对实施、信息报送、复盘小结的闭环工作机制。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镇街、国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联动协作,落实减排降浓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影响沙区臭氧污染治理的不利条件分析

(一)输入性臭氧污染影响难扭转

经过“十三五”至“十四五”的持续综合治理,区域内 VOCs 和 NOx 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然而,我区周边的高新区大学城片区、九龙坡区崇兴村片区、两江新区蔡家片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均有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工业园区,距离我区龙井湾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点较近,部分污染源位于国控点上风向,形成长期输入性污染,成为主要污染源。

(二)龙井湾区域臭氧本底数据相对高值

国控点监测污染物共 6 项,经综合评估,我区国控点选址于歌乐山街道天池村龙井湾,海拔高度 537 米。根据相关学术研究,此海拔高度的臭氧浓度受近地面机动车、工业等排放的 NO 的滴定效应影响较弱,臭氧浓度昼夜变化幅度不显著,不利于降低 8 小时滑动均值。

(三)工业废气深度治理挖潜困难

我区 175 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治理水平整体较低,仅有 4 家企业达到 B 级环保绩效评价标准。经调查,具备升级改造达到 A、B 级评价标准的企业较少,且企业意愿不强。由于连年推进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改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主要涉气企业在满足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已实施了生产环节和废气治理环节的低排放改造,但进一步实施更低排放改造的投入产出严重失衡,企业积极性不高。

(四)技术保障能力与持续改善需求不匹配

数字化监管是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溯源、快速响应、科学施策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区级预算资金紧张,缺乏“一区一策”技术团队支撑,导致各类监测数据整合利用效率低下,尤其在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中,影响了及时、科学、精准组织开展污染应对工作,降低了臭氧防控整体成效。

三、持续深化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重点

近地臭氧污染生成机理复杂,随组分、温度等条件变化会发生转化,国家层面及相关学术机构为积极科学应对臭氧污染在持续进行相关研究。在当前的空气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中,更加突出了细颗粒物防治,臭氧考核评价占比相对下降。下一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生态环境局将结合实际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学术成果应用,持续系统推进臭氧污染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一)深入推进污染源头治理。一是抓好工业废气治理。针对涉 VOCS 和 NOX 排放的工业企业(含汽修行业),每年有计划地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废气排放深度治理,鼓励支持条件适宜的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重点帮扶排放大户,减少排放总量。动态管理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加强帮扶指导,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放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活性炭更换使用监管,确保工业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推进移动污染源管控。在 2027 年底前,持续推进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全区公务用车、公交车更新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持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强龙门架智能监测管理,严厉查处机动车冒黑烟现象。加强对全区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防止检测数据造假。三是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在重点时段,督促各类食堂、餐饮服务机构定期清洗净化设施。实施重点区域老旧小区餐饮油烟集中整治项目,推进夜市烧烤游摊油烟治理试点项目。四是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 年,区政府印发了《沙坪坝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至 2027 年的总体目标和相关区级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进度监测和统筹调度,确保实现预期改善目标。

(二)强化臭氧污染预警应对。坚持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区气象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区域臭氧污染趋势分析。针对不同的首要污染物,组织相关区级部门、镇街和企业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协同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引导重点排放企业调整产能、开展非涉气生产工序或错峰检修,实施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停止涉 VOCS 排放的路面铺装、外墙喷涂作业等,在高峰时段多措并举降低浓度峰值,争取更多临界优良天数。积极争取各级部门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持续提升大气污染监测分析能力和污染预警应对能力。

(三)加强臭氧污染跨区协同治理。落实与高新区、九龙坡区、北碚区等 5 区签订的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开展跨区域的执法检查、臭氧污染防治统一专项行动和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气象条件分析和污染源走航监测,联合友邻区局针对性地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在污染预警应对期间,协同企业开展错峰减排,为降低跨区域的 VOCS 污染浓度、共同争取优良空气质量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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