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2025年5月21日受理及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受理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spbhbjjgk@163.com,联系电话:023-65317545,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街道西园北街8号沙坪坝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综合服务3-6建设领域综合窗口,邮编:401332。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受理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受理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精密模具及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Aj组团Aj分区Aj02-4/03地块(沙坪坝工业园青凤组团) |
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 |
2025-05-21 |
该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
拟审批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精密模具及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Aj组团Aj分区Aj02-4/03地块(沙坪坝工业园青凤组团) |
重庆博俊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诚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面积为7012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拟自建1栋联合厂房、1栋研发综合楼及辅助用房;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部件及8000套汽车模具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
(1)废气 热成型生产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经管网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油雾净化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压铸生产区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压铸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抛丸粉尘经管网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焊接生产区抛丸粉尘经管网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项目切割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接入生化池)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田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执行《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表1重点控制区域标准限制)后排入梁滩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以生产设备为主,采取治理措施后噪声值进一步降低。经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昼、夜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 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销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2-500106-04-01-794413 |
该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
告知承诺制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