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审计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来源:区审计局 日期:2022-07-22

2022722日公告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区审计局深入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十三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区人大决议和区政府要求,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20217月至20226月,共组织完成33个审计(调查)项目,查缴及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1.56亿元。移送区纪委监委案件线索6件,移送主管部门问题线索10件。推动完善《沙坪坝区区级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29个制度文件。

一、基本情况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21,全区预算收入182.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4亿元。

2.支出情况。2021,全区预算支出182.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4亿元。

(二)中央和市级补助情况

2021年,中央和市级对沙坪坝区各项补助总额为100.03亿元,同比增长2.22%

(三)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58.62亿元,未突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

二、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1.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区财政预算编制未细化,涉及金额1045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实,涉及金额0.1亿元;三是3家单位预算编制及分配下达不规范,存在预算批复不合规、代编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6.35亿元;2工程项目预算追加不合理,涉及金额0.25亿元;是区财政3.5亿元追加预算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已调整下达2家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统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等问题,涉及金额0.55亿元。

2.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2家单位非税收入113.38万元未上缴国库;二是6家单位27.29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统筹;三是17个单位21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四是区财政0.52亿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五是区财政2个财政专户核算资金与专户性质不符,涉及金额0.1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一是4家单位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支出及专项资金拨付未经集体研究等问题;二是3家单位对下属单位及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下属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应缴未缴房产税以及下属公司股权转让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注销未经单位批准等问题。

2在财经及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一是5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新购设备未入账、资产盘点不全面等问题,涉及金额48.56万元;二是2家单位未及时上缴专项资金结余及停车场收费收入,涉及金额14.9万元;三是3家单位合同签订及执行不规范,存在未约定合同期限、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等问题,涉及金额69.22万元;四是4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支付、财务支出未经审核、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等问题;五是1家单位49.11万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机购置补助资金使用占比不高,结转金额和比例较大;二是未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风险资金池未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及担保贴费和保费补助;三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任务未完成,社会化服务资金闲置。

(二)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是养老托育政策执行不规范,存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不合理、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及“三助”工作不规范、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以现金形式发放高龄营养补贴、超范围发放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三是22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达标、1个养老服务站点选址不合理;61家民办养老机构押金及保证金收取未实行专户管理;五是区福利院内控管理不规范,特困老人银行卡未实行卡密分离;六是3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未向运营方收取保证金及租金,10家养老服务设施未实际运营。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1个,发现以下问题:一是2家企业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整改不到位;二是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排;三是1个村社露天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五、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交通局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交通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未纳入“渝快办”网审平台;二是部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及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监督监管不到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项目交工验收管理不严格、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等问题;三是部分公路未编制公路养护计划,未纳入养护质量考核;四是部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实际需求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存量公路资产底数不清以及竣工投用项目未及时入账等问题。

(二)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3家企业资产闲置48.05;二是3家企业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履行“三重一大”等决策审批程序;三是1家企业下属子公司361.06万元理财资金未及时收回;四是2家企业8笔对外融资程序不规范;五是部分企业对外投资决策审批不规范,投资论证不充分,投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投资存在损失风险;六是部分工程项目因项目权属划分、工程建设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存在项目进度滞后、缓建停工或已建成未完全投入使用等问题,造成资产闲置;七是部分企业改革后续工作不到位,存在未及时注销代管、吊销企业、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问题。

)征地征收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010月至20215月期间实施的征地征收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对畔山桃园等安置房项目进行了延伸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5户被拆迁人提供虚假资料违规获取征地补偿158.68万元;二是未经“一事一议”等研究决策程序,违反征地征收方案实施安置补偿,涉及金额85.59万元;三是1个项目因清理测量面积存在误差,导致支付补偿款11.02万元;四是1个项目由于未及时催收及督促接房,51.43万元房款未及时收取,19套房屋9.13万元物管费由城投公司长期承担;五是1个项目安置房台账管理混乱;六是1个项目由于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长期未对账,抽查发现部分应收房款与实收房款存在差异;七是93户农村征地及城市征收被拆迁人档案资料缺失,部分拆迁证明要件不完整。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18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53亿元;二是21个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超合同范围核价、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27个工程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手续不完善、签证管理不到位、未按施工方案及设计图施工、工期延误、竣工资料不完整等问题;四是1个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五是1个工程项目因工期延长,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工程费用超概算批复298.4万元。

对以上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要求认真整改,区审计局将切实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202211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力推动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转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财力扎实做好稳住市场主体、助企纾困、产业优化升级等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督促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督促国企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和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内控制度执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二)促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审计结果、执行进度挂钩,强化资金与项目对接,切实编实编细部门预算。持续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变支出固化格局,科学评估资金需求,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形成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扎实开展“十项全面清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防止出现资金闲置沉淀或损失浪费,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为稳经济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三)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加强养老托育等惠民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完善民生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持续加大CD级危房、“四周四沿”整治提升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全流程管控力度,提高项目立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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